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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股权一般不认定构成对隐名股东的错误执行

————杨某城申请徐州中院错误执行赔偿案

裁判规则

  人民法院对登记机....(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杨某城申请徐州中院错误执行赔偿案


  【基本案情】

  徐州中院在执行江苏倍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力公司)案件中,于2014年1月对数名申请执行人的执行申请立案受理,在执行过程中裁定解除原案诉讼过程中对倍力公司名下“海伦哲”流通股票的冻结,并在上海市黄浦区法院因在前查封并拍卖执行后,基于轮候查封对涉案股票采取了相关执行措施,于2014年9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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