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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谱操作步骤图片是食品制作过程中加工形态的客观反映,与食谱的文字说明具有相同的功能,不能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摄影作品

————海某某诉广州市易橱厨房用品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裁判规则

  文字作品是指小说....(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海某某诉广州市易橱厨房用品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推荐理由:
  “作品”的认定是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审理中的难点,本案从作品的定义出发,明析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当是思想的独创性表达,从而对食谱、食谱操作步骤图片、制作完成的儿童食品图片进行逐一分析,界定了本案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对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认定标准有一定的引领作用。
  案件索引:
  一审: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黔01民初547号民事判决(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案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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