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综合考核的通知
豫科〔2024〕124号
各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9〕8号)《培育发展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工作指引》(豫科〔2016〕155号)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综合考核,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综合考核对象
2019-2021年培育的66家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以及上次综合考核不合格的4家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名单见附件1)
二、材料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