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全文    标题或全文  |   精确查询    模糊查询
标题:
全文:
制定机关:
全部
文号: 例如:国税发 2009 2号
公布日期:
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施行日期:
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主题分类:
全部
效力等级:
全部
搜索 清空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服务业是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支撑。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提升“苏州服务”的价值贡献力、辐射引领力和品牌影响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苏州产业新名片,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01.有效降低服务业企业解纷成本

  持续推进数字法院建设,优化“融诉服”“云庭审”等在线平台,实现全市法院诉讼服务线上线下资源集成、跨区域多事项一体通办,缩短诉前调解、立案、送达、审理周期。充分发挥文旅、餐饮、物流等商会、行业协会、网格调解纠纷作用,积极引导服务业企业优先选择商会、行业协会商事调解。深入推进商事纠纷市场化调解制度,积极引入律师、民办非企业组织等专业法治力量,为服务业企业提供专业高效解纷服务。

  02.加强服务业企业产权司法保护

  严格落实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确保服务业国企民企、大中小微企业、本地企业外地企业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积极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审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严禁超标的查封和乱查封,灵活采取“活封活扣”“置换保全”等措施,扩大“活冻结”机制适用范围,最大限度降低对服务业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加大对错误保全损害赔偿案件的审查力度,严防诉讼保全过程中侵害服务业企业正当利益的行为。

  03.服务保障服务业企业创新创造

  持续深化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对服务业战略性科技成果、原创作品、驰名商标和老字号的保护力度,促进新兴产业健康发展。加大对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法律问题前瞻性研究,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妥善审理服务业企业因科技成果权属认定、权利转让、价值认定和利益分配等产生的纠纷,依法支持科技创新成果市场化应用。加强文化创意产品著作权保护,鼓励文化创意产品创作,助推优质文化资源开发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04.推动服务业企业转型升级
保存检索条件
X
添加标签: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保存条件:
分享
划线
批注
分享
投稿
划线
选择文字与已标注内容“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
重复,继续标注将覆盖上次标注内容
是否继续?
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微信“扫一扫”
法信App“扫一扫”
操作提示
对不起,您未登录或没有权限,不能进行操作!
关联法条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