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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纺织服装行业重点品牌培育办法》的通知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纺织服装行业重点品牌培育办法》的通知

  
湘工信消费品〔2023〕536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现将《湖南省纺织服装行业重点品牌培育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2月28日

   
  
湖南省纺织服装行业重点品牌培育办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培育目标
  第三章  基本条件
  第四章  培育步骤
  第五章  培育任务
  第六章    培育措施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指导意见》(湘发〔2023〕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纺织产业集群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湘府阅〔2022〕67号)等文件精神,改造提升传统纺织服装产业,加强行业品牌建设,培育一批纺织服装行业重点品牌,提升湖湘纺织服装品牌公信力、影响力,促进全省纺织服装行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纺织服装行业重点培育品牌(以下简称“重点培育品牌”),是指制定并实施品牌战略,建立并有效运行品牌管理体系,具备较高技术创新能力、创意设计能力、文化建设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纺织服装企业品牌。

  第三条 纺织服装重点品牌培育工作,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企业创建自主品牌的主体作用,增强品牌意识,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研发、质量、管理、营销水平。通过政府的政策引导、企业的积极参与以及市场的导向作用,形成一批消费者认可、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湖南纺织服装品牌。

  第四条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下简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全省纺织服装行业品牌培育工作和重点培育品牌的遴选工作。市州、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纺织服装行业品牌培育工作和重点培育品牌的推荐申报工作。

  
第二章  培育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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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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