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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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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收入的范围


主编:陶凯元、杨万明、王淑梅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理解与适用(下)

    

  被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客体之一。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可以作为执行客体的收入,是指被执行人因劳动、交易、受赠、受助、投资、出租财产等行为所得的财产。收入的形式可以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稿酬、咨询费、利息、股利(股息和红利)、房屋租金等。收入主要指金钱收入,但不排除实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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