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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科发〔2024〕1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方案(2024—2027年)》等文件精神,促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资金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6日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方案(2024-2027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支持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促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关村示范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先行先试改革,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有力支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和创新高地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支持资金来源于市级财政资金,从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专项资金中列支,按照年度预算进行使用。

  第三条 本办法支持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支持对象为登记、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范围内开展、服务科技创新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创新主体。登记注册在北京市其他区域,开展、服务科技创新活动,促进中关村示范区发展的创新主体参照执行。

  第五条 本办法支持资金由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负责组织和实施,市财政局负责预算安排和监督使用。

  
第二章 支持内容及标准


  第六条 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开展关键技术创新。

  (一)支持内容

  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等高精尖产业领域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相关赛事获奖优胜企业,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企业创新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支持条件

  1.纳入支持的北京市科技型小微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成立不超过5年(含)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或当年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上一会计年度年末从业人员100人(含)以下,上一会计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以下。

  (3)注册成立时间在两个会计年度(含)以上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同比增量100万元(含)以上;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个会计年度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100万元(含)以上。

  2.相关赛事获奖优胜企业须满足条件: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北京赛区一、二、三等奖,或中国创新挑战赛北京赛区前10名,或中关村国际前沿科技创新大赛各领域赛前3名。

  (三)支持方式及金额

  采取“达标即享”的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支持资金用于企业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每家企业连续3年只能获得一次该项政策支持,且以下2个政策支持方向只能选择一种。

  1.北京市科技型小微企业支持方式及金额如下:

  (1)企业成立时间为两个会计年度(含)以上的,根据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申报的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按照企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的同比增量,分档给予资金支持。研发费用同比增量为500万元(含)以上,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支持;研发费用同比增量为100万元(含)至50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支持。

  (2)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两个会计年度的,根据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申报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参照上述档位、金额给予资金支持。

  2.给予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北京赛区一等奖企业、中国创新挑战赛北京赛区第1至3名企业和中关村国际前沿科技创新大赛各领域赛第1名企业不超过30万元资金支持;给予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北京赛区二等奖企业、中国创新挑战赛北京赛区第4至6名企业和中关村国际前沿科技创新大赛各领域赛第2名企业不超过20万元资金支持;给予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北京赛区三等奖企业、中国创新挑战赛北京赛区第7至10名企业和中关村国际前沿科技创新大赛各领域赛第3名企业不超过10万元资金支持。

  第七条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筑基扩容”“小升规”培育。

  (一)支持内容

  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筑基扩容”培育体系,支持一批中小型科技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企业依靠科技创新不断提升核心技术竞争力,成长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小升规”支持措施,支持一批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和高成长潜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具备持续创新能力和一定的规模经济效益。形成梯次接续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格局,促进本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条件

  1.高新技术企业“筑基扩容”方向

  重点支持一批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和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快速成长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由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企业信用等方面择优推荐,纳入全市支持清单。

  2.高新技术企业“小升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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