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陇政办函〔2024〕10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8日
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根据《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及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陇南市实际,特制定本联席会议制度。
第二条 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是市政府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重要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任务是研究、指导、协调公共资源交易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高效进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林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数据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以及各县区人民政府。
第四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设主任1名、执行主任1名,分别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兼任。日常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和法规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共同承担。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
(二)协调解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重大问题,推动跨部门、跨领域合作;
(三)指导、监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行和服务工作;
(四)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六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
(二)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依法履行本行业交易活动的监督职责;
(三)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四)会同各成员单位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五)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