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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4年第三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通知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4年第三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通知


  
琼建质函〔2024〕220号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重点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警示教育工作,通过以案为鉴、以案释法、以案促改,不断推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提升,现将我省2024年第三批建设工程安全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琼海市查处“11.17”自建房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案

  2023年11月,琼海市博鳌镇新安置区得环路11号自建房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经事故调查组核实,海南新高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出借资质给业主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手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没收海南新高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法所得壹万贰仟肆佰伍拾壹元伍角,并分别对海南新高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林某作出罚款人民币柒仟陆佰零捌元玖角陆分、陆百零捌元柒角贰分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海口市查处深圳国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2024年4月,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海甸岛恒大美丽沙1301地块项目进行检查,发现该项目存在工人未正确佩戴安全帽、飘窗安全防护设置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于2024年7月对深圳国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屯昌县查处海南中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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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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