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系列安全应急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及安全应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80号)要求,2024年度工程系列安全应急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及安全应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已全面启动,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安全应急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及考核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有关问题
(一)按照职称评审计划申报。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自主申报年度评审计划,按程序备案并上网公示,严格按照已备案公示的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申报推荐职称评审。
(二)按照评审条件申报。安全、应急、消防、化工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执行《河南省工程系列安全专业高级职称及应急消防化工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豫人社办〔2024〕63号),安全应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条件执行《河南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办法》(豫人社办〔2024〕60号)。
(三)申报材料及聘任时间要求。申报人员参评业绩在材料上传完成后,不接受补充。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
(四)时间安排。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80号)安排,工程系列安全应急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及安全应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个人申报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10月31日,各级审核时间2024年10月18日-11月5日,评委会网上审核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11月15日,纸质材料接收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11月22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受理。
(五)诚信承诺制。全面推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二、申报及审核流程
2024年全省工程系列职称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一)单位帐号创建与审核。单位帐号实行“谁创建谁管理”原则。依据单位性质,国有企事业单位按单位隶属关系分级创建,联系省直主管部门申请创建单位帐号;非公组织机构按属地原则创建,联系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建单位帐号。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驻郑非公企业、省民政部门批准的民办非企业组织或单位,联系省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创建单位帐号;省卫生健康委批准的民营医疗机构,联系省卫生健康委申请创建单位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