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
土地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陵水县椰林镇、三才镇、文罗镇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件,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陵水县椰林镇雷丰村委会第四、五村民小组,三才镇大园村委会高坡顶第十五、十六村民小组和文罗镇文新村委会、文新村委会老林、龙门第一、二、三村民小组、文英村委会竹葵、常树园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5.9495顷(89.2425亩),其中:农用地5.9495公顷(不涉及耕地)。
三、征收目的
根据《
土地管理法》第
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