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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4年10月16日)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陵水县椰林镇、三才镇、文罗镇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件,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陵水县椰林镇雷丰村委会第四、五村民小组,三才镇大园村委会高坡顶第十五、十六村民小组和文罗镇文新村委会、文新村委会老林、龙门第一、二、三村民小组、文英村委会竹葵、常树园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5.9495顷(89.2425亩),其中:农用地5.9495公顷(不涉及耕地)。

  三、征收目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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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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