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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东丽政发〔2024〕6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就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区委副书记、区长李春:领导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局。
  区委常委、副区长张磊:协助区长负责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分管经济运行、民营经济、财政、金融、税务、统计分析、国防动员、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防汛抗旱)、“两区”联席会、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企业家服务、绩效考核、民心工程、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合作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分管政府办公室(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府企业家服务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督查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办公室、政府粮食办公室)、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财政局、统计局、应急管理局、税务局、国家统计局东丽调查队、东方财信公司。协助区长分管审计工作。联系人大常委会、政协、纪委监委、各民主党派、武装部、驻区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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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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