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
鲁科字〔2024〕77号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与管理,现将修订后的《山东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8月20日
山东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作指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号),推进山东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省级农高区)高质量建设发展,根据《山东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按照“给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要求,聚焦全省农业科技和产业关键领域发展重大需求,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以科技创新引领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农业强省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总体布局与目标定位
(一)总体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