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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例如:国税发 2009 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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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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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方式的通知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芜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方式的通知

  
市直各预算部门(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财金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三山经济开发区财经局,各社会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规范采购人合理使用采购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方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规确定政府采购方式
  (一)政府采购招标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400万元)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在一个财政年度内,采购人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多次采购,累计资金数额超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属于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但项目预算调整或者经批准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采购除外。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2.邀请招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1)采购项目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
  1.竞争性谈判。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或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2)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3)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非采购人拖延造成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4)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2.竞争性磋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3)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4)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5)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3.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4.询价。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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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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