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函〔2024〕3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3月28日
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工作,推动全省治超工作治理模式由传统监管向数字治理转变,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西省
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治超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提升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隐患事前预防能力。到2024年底,完成全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科技治超建设验收工作。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全省源头科技治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构建横向融通、纵向贯通、监管智能、服务精准的一体化源头治超数字治理模式。
——统筹指导,分级实施。全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工作按照山西省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治超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各市政府组织开展,县级政府负责落实,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以下简称源头单位)具体实施的机制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