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关于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益政办发〔202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关于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
关于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促进我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实行契税补贴。在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可享受购房财政补贴:1.仅限于购买通过公开招拍挂取得国有土地开发新建的商品住房(不含商业门面、车位、车库、杂物间、安置房和二手房);2.在本政策有效期内办理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对于符合上述两项条件的购房人,由财政部门按其所缴纳契税的5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赫山区人民政府、资阳区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