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相关事项的温馨提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为积极配合党委政府防范、抗击疫情的工作部署,减少因诉讼活动而产生的人员流动和传染风险,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因纠纷需要立案或提交证据材料的,请优先选择浙江移动微法院(点击查阅移动微法院操作流程)或浙江法院网网上立案平台(http://www.zjsfgkw.cn/)等线上渠道,尽量避免线下窗口或邮寄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