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提醒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因受疫情影响,部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在参与诉讼时存在困难。为积极落实党委政府防范、抗击疫情的工作部署,切实保障防疫期间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就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法院决定取消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已经排期(含公告)的庭审、调解、质证等诉讼活动;其中公告排期庭审依法顺延到2月3日,其他庭审及诉讼活动本院以传票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