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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执行等相关事项的通告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执行等相关事项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上级法院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紧急通知要求,现对疫情防控期间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工作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的开庭、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全部延期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二、疫情防控期间,请诉讼参与人优先使用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山西省移动微法院、12368服务热线、电子邮件、微信公众号、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法官及相关工作人员,尽量减少出行。

  三、节假日后的工作时间,如需提起诉讼,建议优先使用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进行网上预约立案,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及时通过网上立案系统予以办理。

  确需现场申请立案的,当事人可就近选择任一法院或人民法庭,申请通过跨域立案系统办理立案手续;如因诉讼时效、申请执行期限即将届满等原因需及时立案的,可在期限届满前将相关材料邮寄至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申诉或者申请再审的,请将相关材料邮寄至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处;请务必注明当事人的准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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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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