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立案、开庭、执行等工作安排的通告
为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指示和要求,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严格控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对于疫情防控期间我院的立案、开庭、执行等工作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我院决定取消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已经排期(含公告)的庭审、调解等诉讼活动;其中公告排期庭审的,依法顺延至2月3日,其他庭审及诉讼活动我院以传票等方式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