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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院基于金融借款被执行人抵押厂房已经由案外人在抵押后租用,主动与抵押厂房买受人协商,提出以租代交方案,促成达成新的承租协议,避免承租企业因搬迁造成经济损失

————长寿某银行申请执行重庆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裁判规则

  执行法院本着善意....(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长寿某银行申请执行重庆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案件溯源

  2021年8月18日,重庆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与长寿某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以其位于长寿经开区某厂房(约9670平米)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1千万元。因该企业未按期还款,银行向长寿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该企业仍未主动履行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银行向长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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