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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性广告将同类产品进行直接、明显、肯定的优劣对比,必然影响其中被列为较劣一方的产品在公众中的评价,在构成虚假宣传的同时又可能构成商业诋毁

————百川无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与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裁判规则

  在对比性广告中,....(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上诉人百川时代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北京市朝阳区(2021)京0105民初42457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一审全部诉讼请求;2.判令由被上诉人承担案件的一审、二审受理费。事实与理由:一、三上诉人不应就涉案全部被诉行为共同承担侵权责任,一审判决认定三上诉人应当就涉案各门店被诉不正当竞争行为共同承担侵权责任,属于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错误。各门店均有独立经营主体,各门店宣传、展示、设计风格也不完全相同,三上诉人与百川西安店等其他门店没有控制、联营或其他合作等关联或商业关系,更不具有共同侵权的故意,即使西安及其门店构成侵权,也应由各门店的经营主体自行承担责任。二、涉案被诉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一审判决相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错误。1.百川时代公司在价签上标注的价格为美克美家京东旗舰店或天猫旗舰店的真实价格,百川时代公司的商品与价签上标注的美克公司相应商品的材质相同或更优;价签上的二维码为美克美家天猫旗舰店相应商品的链接,消费者利用“淘宝”app扫码可跳转到美克美家相应商品的销售页面,查看全部信息,因此不存在片面比价,也不存在虚假宣传或引人误解的宣传。2.百川时代公司的商品售价仅在成本价基础上增加店铺租金、人力成本及微薄利润进行销售,售价不到成本价的2倍,客观上属于去掉了价格。3.“去掉不应有的价格泡沫”这一用语出现在“百川家居公园简介”中,这是客观表述上诉人商业模式,并非描述对方商品,不构成对被上诉人的商业诋毁。百川公司大幅度压低经营成本,从而做到“同类产品国内性价比最优”、“价格无折扣,但均为市场最高性价比,低于或远低于同类商家的折后价,甚至低于互联网售价”、“百川以最优良的性价比领先于其他各大品牌家具,请认真比较”、“百川售价低于市场同类产品50%以上”、“特点是产品价格同行业最低”等宣传用语,也是上诉人完全独立合法商业宣传行为。三、上诉人百川时代公司对“帕拉罗黎”的使用为作为产品系列,并非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即使被对“帕拉罗黎”的使用为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因为相关商品合法采购自中山松柏家具厂,百川时代公司也成立商品的合法来源抗辩,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一审判决的不正当竞争损害赔偿金为450万元,明显过高,应予纠正。1.上诉人的经营规模小,人员规模小,实际销售区域面积非常有限,商品售价以及单品的利润率均远低于美克美家等上市公司,比价行为对上诉人盈利的影响非常有限,相关企业已经陷入经营困难。2.上诉人进行商品比价等行为的起止时间为2018年3月至2021年10月,即使构成侵权,也应仅对该期间的行为承担责任。上诉人并无进行不正当竞争的主观恶意,也未持续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3.“去掉不应有的价格泡沫”、“百川以最优良的性价比领先于其他各大品牌家具,请认真比较”、“百川售价低于市场同类产品50%以上”、“特点是产品价格同行业最低”等宣传用语属于抽象的比较广告,上诉人不因就此承担赔偿责任。被上诉人并未举证证明其因上诉人的所谓虚假宣传行为而遭受的具体损失,相应的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不应当被支持。

    被上诉人美克公司二审辩称: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一、三上诉人与各门店构成共同侵权。1.三上诉人联合运营百川家居品牌家具,应就品牌运营相关行为共同承担责任。2.其他门店和线上平台与三上诉人具有实施涉案百川家居品牌家具推介和销售行为的主观意思联络且行为表现高度一致,构成共同侵权。3.上诉人与各门店行为表现高度一致,即使有个别文字信息或装潢元素的差异,也不影响各门店与三上诉人构成共同侵权。4.三上诉人与各门店实为特许经营模式。二、上诉人的片面比价行为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8条规定的虚假宣传和第11条规定的商业诋毁。1.上诉人广泛采用的比价广告,未全面客观比较或说明商品的其他关键信息,形成了对消费者的误导。宣称自己价格为“市场最高性价比”等构成系列虚假宣传。2.上诉人的相关宣传标语结合片面比价行为,在构成虚假宣传的同时构成商业诋毁。三、上诉人一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被上诉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其合法来源抗辩不能成立。即使相关产品来自于案外人,但上诉人自行将商品标注为帕拉罗黎,结合片面比价行为的主观故意,其合法来源抗辩不能成立。四、一审判决酌情确定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450万元,合理、合法,应予维持。

    美克公司向一审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片面比价的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帕拉罗黎”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3.判令三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500万元;4.判令三被告在全国性报纸或主流门户网站刊登声明、消除影响。事实和理由:美克公司主张其系国内知名的美式家具公司,名下“美克·美家MarkouFurnishings”商标早在2007年已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在家具行业具有极高知名度。三被告亦主要从事美式家具业务,与美克公司系同业竞争者。美克公司主张三被告至迟于2017年起,在包括北京、南京、广州、成都、西安、太原、香河等城市共同运营的“百川家居公园”店铺中,大规模在显著位置注明“美克美家”同款或类似产品的恶意比价信息,在店铺内醒目位置宣称“仅为美克美家价格的三分之一”“在选材与质量水平基本一致的情况下,百川的售价仅是其30%左右”等宣传广告,在片面比价的同时还广泛的在醒目位置宣称“去掉了不应有的价格泡沫,还原商品本源性价格”。美克公司主张,在双方家具质量、尺寸、原材料、生产工艺、售后服务、品牌等均不同的情况下,三被告上述片面比价及宣传用语,系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此外,美克公司主张其在第20类家具商品上享有“帕拉罗黎”注册商标专用权,三被告未经许可在家具商品上使用了“帕拉罗黎”标识进行推广、销售。综上,美克公司主张三被告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至法院,请求判如所请。

    一审程序中,三被告百川时代公司、百川联合公司、百川无界公司共同辩称:1.百川时代公司实际经营了百川家居公司旗舰店及微信公众号“百川时代家居”,百川无界公司与百川联合公司分别经营了域名为bcjj.cn的“百川家居公园”网站及“百川家居公园”新浪微博。美克公司主张的其他门店及网络平台与三被告无关。2.三被告不构成商标侵权。案外人将其提供的家具商品系列称呼为“帕拉罗黎”,百川时代公司自案外人处合法购进商品后继续以“帕拉罗黎”作为商品系列名称并予以销售,不属于商标性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即便认定商标侵权,百川时代公司作为销售者,不知道可能存在侵权,且已经提供产品合法来源,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三被告比价引用的价格均为真实、客观价格,且已经提供美克美家品牌商品二维码供用户查询其产品具体信息,不存在片面、虚假或引人误解,也未损害其他竞争者商誉,不构成不正当竞争。4.三被告在店铺宣传中使用诸如“去掉了不应有的价格泡沫”“还原本源性价格”等用语,均为对自身运营情况的客观介绍,不存在虚假宣传,亦未损害他人商誉,不构成不正当竞争。5.三被告经营规模与作为上市公司的美克公司具有显著差异,美克公司参照其店铺销售利润计算我方获利,缺乏合理性。美克公司主张经济损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三被告不同意美克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一审法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一审法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经审理查明如下事实:

    一、美克公司涉案品牌及其经营情况

    美克公司成立于1995年8月16日,原名美克国际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7月25日名称变更为现用名美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家具、装饰装潢材料、家具批发、家居设计、家居用品、家具展览、家具维修等。

    2007年8月20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出具商标驰字【2007】第97号文书,认定美克国际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即美克公司)使用在第20类家具商品上的“美克·美家MarkouFurnishings”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

    美克公司主营美式家具业务。为证明其品牌知名度及市场影响力,美克公司提交了大量奖牌、奖杯、荣誉证书、网络报道截图打印件等材料,显示:自2010年以来,“美克美家”品牌获得了“中国家居最具影响力家具品牌”“消费者最喜爱家具品牌”“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2020亚洲十大影响力品牌”等在内的多个由行政机关、全国性报刊及网络媒体、行业组织所颁发的荣誉,连续多年入选“中国500强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

    2015年11月7日,美克公司注册取得了第15392866号“帕拉罗黎”注册商标权,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0类家具;存储和运输用非金属容器;木或塑料梯;镜子(玻璃镜);草编织物(草席除外);木、蜡、石膏或塑料艺术品;家具用非金属附件;垫枕;门用非金属附件;家养宠物窝(截止)。诉讼中,美克公司明确,“帕拉罗黎”系其运营的“美克美家”家具品牌旗下的一个品牌系列,在其于天猫平台、京东平台运营的“美克美家官方旗舰店”中,均展示和销售了多款名为“美克美家帕拉罗黎美式……家具”的家具商品。

    二、与美克公司主张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关的事实

    (一)于“百川家居公园北京旗舰店”取证情况

    1.2018年3月6日取证情况

    依据(2018)京长安内经证字第15695号公证书所载信息显示:2018年3月6日,来到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东段勇士营甲2号,可以看到大门围墙上突出显著的“百川家居公园”字样及“”图形标识,铭牌上明确注明百川时代公司名称。进入大门后,商场顶部大号字体显示“百川家居公园健康价格的倡导者”字样,商场外立面广告牌广告语为“请用户认真比较价格健康度为同行业……”。进入商场,能看到商场信息介绍展台,载明了“百川家居公园介绍”的文字介绍及商场布局图,文字内容包括“百川家居公园是大规模仓储式全品类经营美式家居的商家……价格无折扣,但均为市场最高性价比,低于或远低于同类商家的折后价,甚至低于互联网售价。如果您看到其中产品价格与常规市场和商家有巨大落差,请不必怀疑其质量和服务。因为那只是百川通过规范的集采和控制,以最大限度地合理降低商业成本和产品成本的手段,还原了商品本源性价格,去掉了不应有的市场泡沫而已,请朋友们认真对比,从容选择。”。商场前台背景墙展示有“”图形标识,宣传语为“百川家居公园美式家居的世界健康价格的倡导者”。

    店铺内展示有大量家具产品及相应价格标签,多款产品的价格标签均就商场内销售产品与美克美家品牌商品进行比价。此类价签上,上部为较小号字体显示的产品系列名称、一张产品外观图、大号加粗字体显示的产品名称,以及更大号红色字体显示的产品价格;中部为黑色大号字体显示的“美克美家”字样及美克美家品牌同类产品价格,下部为小号字体显示的产品型号、规格及说明。此类价签所涉产品包括茶几、边几、展示柜、餐桌、无扶手餐椅、有扶手餐椅、单人位沙发、床头柜、书桌、书椅、四门衣柜、沙发、1.8米床、床边凳、圆餐桌、软包无扶手椅、高斗柜、梳妆柜、镜子、咖啡桌、电视柜、小四角、边桌、装饰架上柜、装饰架下柜、双门衣柜、壁柜、客厅边几、并联书柜、角几、卧房电视柜、2米床、装饰柜、休闲沙发、妆台、妆凳、玄关柜、梳妆凳、方藤咖啡桌、方边几、组合上柜、组合下柜、组合顶柜、书桌上柜、书架上柜、书架下柜、虎皮纹角几、虎皮纹床、床、虎皮纹餐桌、三斗四门柜、金床、圆几、斗柜、衣柜、玄关桌、三斗柜、餐边柜、圆边几等几十余款多品类产品,列明比对的产品差价从几千余元至几万余元不等。

    商场内放置的液晶屏上,展示了左右两列标题为“百川VS美克美家”、合计12组价格比对清单。清单共三列,第一列为“床”“餐桌”等产品类别名称,第二列为“百川”价格,第三列为“美克美家”价格。液晶屏旁边侧面展示卡上加粗字体载明“高级灰近年来逐渐为中国消费者所接受,怎样把简单的颜色做精致,美克-ART率先尝试,百川也推出此类产品,并做好性价比”。

    自商场工作人员处取得名片一张,名片正面载明“”图形标识、“百川家居公园”字样,并印有百川时代公司名称,名片工作人员身份为“旗舰店销售代表家居设计顾问”,背面上方为大号字体宣传语“美式家居的世界健康价格的倡导者”,下方列明了七个门店名称及其地址,分别是“北京旗舰店”“北京第一分店”“北京沙发分店”“广州分店”“西安分店”“南京分店”“成都分店”。

    2.2018年4月25日取证情况

    据(2018)京长安内经证字第41967号公证书所载信息显示:2018年4月25日前往前述店铺仍能看到前述宣传标语、比价产品展示信息。此外,从商场工作人员处取得另一名员工名片,除员工姓名、电话外,所载信息与前述公证取得名片信息一致。可以看到商场内部墙面大面积宣传广告,内容包括“百川公司在此基础上大幅度压低经营成本,从而做到同类产品国内性价比最优”,并展示有全国门店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和示意地图,显示有“旗舰店”“第一分店”“沙发分店”“西安店”“广州店”“南京店”“成都店”,显示的店铺地址与员工名片所载七家门店地址一一对应。在该商场下单购买家具,交款后取得了标示有“商户名:北京百川家具公园”的POS签购单、产品明细、加盖百川时代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百川家居公园专用收款凭证》以及《百川时代(北京)家具销售合同》、标示百川时代公司企业名称的信封。

    3.美克公司主张2019年12月取证的情况

    美克公司提交了其拍摄的现场照片,显示商场展示的包括床、柜子等多款产品实物上印有价格比对,信息均为“百川售价?0?6XXX美克美家类似款约售?0?6XXX”,墙面上悬挂有关于百川与美克美家旗下具体品牌系列进行比对的宣传招贴,顶部为“佰韵·凯瑞系列”的品牌名称,下方主文内容包括系列介绍“一、此系列是百川参考美克美家旗下的美国品牌Compositions的畅销款式进行开发”或“一、所谓高级灰是指55度的灰色,超级耐看而且百搭。百川参考美克美家ART莫里印象系列,开发了高级灰系列”,价格说明“二、在选材与质量水平基本一致的情况下,百川售价仅是其30%左右”或“二、百川售价仅是其30%,用户可自行比较”,美克美家北京三门店店铺地址及美克美家官网网址,最下方用大号字体不同颜色突出标注“百川两室两厅约售?0?691000类似款美克美家约售?0?6257000”等价格比对。美克公司主张上述照片拍摄时间为2019年12月。

    以上多次取证展示的个别价签在“美克美家”字样旁边带有二维码。诉讼中,三被告主张消费者扫描二维码可以打开美克公司相关网站对应商品界面查看详细信息,但因美克公司调整其网站信息,致使诉讼中部分二维码打开的部分页面系美克公司相关品牌网站首页而非具体产品详情页面。

    三被告提交了其于天猫网站搜索查看包括美克美家品牌、卫诗理品牌、月星梵思豪宅品牌等在内的多个家具品牌产品信息,并提供了其自制的百川相应产品售价清单,以此佐证其宣传使用“同类产品国内性价比最优”“市场最高性价比”“还原了商品本原型价格,去掉了不应有的市场泡沫”等宣传语有事实依据。

    (二)于其他“百川家居公园”门店取证的情况

    美克公司委托代理人于2018年至2021年期间,分别多次前往百川家居公园第一分店、百川家居公园南京(浦口)店、广州店、成都店、香河店、西安店、南京(江宁)店取证,显示:1.以上店铺名称均为“百川家居公园”。2.南京(浦口)店、广州店、南京(江宁店)均使用与北京旗舰店相同颜色、风格的前台背景,均使用“”图形标识,及“百川家居公园美式家居的世界,健康价格的倡导者”宣传语。3.各店铺均就店内陈列销售的多款产品采用了与北京旗舰店样式相同或相仿的价格比对式价签,明确将在售产品与美克美家产品进行价格比对。4.成都店、南京(江宁)店均在店内墙面宣传海报上直接将百川家居的“佰韵·新维多利亚”“佰韵·维也纳”品牌与美克美家旗下对应系列品牌进行单独比对,并宣称“此系列参考美克美家……系列”“在选材与质量水平基本一致的情况下,百川售价仅为其30%左右”“产品来自国外大型家具加工工厂”,并列举当地美克美家门店地址,用不同颜色的更大号加粗字体列明“百川两室两厅约售XX元”“类似款美克美家约售XX元”的比对结果。5.广州店吊顶广告牌及墙面海报直接将其销售的“佰韵·风雅”品牌与美克美家品牌旗下系列比对,并注明“该系列和美克美家全年度销量排行榜最热销的维也纳系列基本相同,只是在一些尺寸上有所区分,更适合家庭使用,但仅为美克美家价格的三分之一。其原因是百川通过批量进口,生产为手段和严格控制商业运营成本,去掉了不应有的价格泡沫,还原了商品的本源性价格”,并将“三分之一”用不同颜色、更大字体突出展示。6.在南京(浦口)店、广州店、南京(江宁)店均取得现场工作人员名片或店铺宣传手册,名片正面载明“”图形标识、“百川家居公园”字样,部分名片还印有企业名称,如南京(浦口)店名片印有“百川时代(北京)贸易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名片背面上方为大号字体宣传语“美式家居的世界健康价格的倡导者”,下方为列举的百川家居公园门店名称及联系地址。宣传册均载有“”图形标识,均系对百川品牌及产品的推介,载明“百川产品多是常见的畅销名品,但价格有巨大落差,这是百川通过规范集采和控制,去除泡沫,还原了本源性价格,请不必怀疑其质量和服务”,下方列明了多款产品的价格比对,比对品牌包括美克美家。宣传册末页印有各百川家居公园门店名称、联系地址及二维码,扫码能够打开百川时代公司运营的微信公众号“百川时代家居”。7.香河店销售票据抬头为“佰川家(北京)家居有限公司”。

    以上取证过程,有(2018)京长安内经证字第15696号公证书、(2018)宁钟证经内字第7946号公证书、(2018)粤广广州第149574号公证书、(2019)京长安内经证字41178号公证书、(2021)苏宁钟山证字第2197号公证书、时间戳电子存证材料予以佐证。

    (三)于展览会取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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