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最高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书记员是从事检察办案及其他检察业务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检察官指导下开展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案件材料的收取、流转、登记、保管工作;
(二)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三)法律文书的复印、收发、送达工作;
(四)案件卷宗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五)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
(三)具有法律、法学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非法律专业人员需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四)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1月以后出生)。
(五)具有良好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具有一定计算机中文录入能力。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