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
2023年第118号
关于进口委内瑞拉鲜食鳄梨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人民政权农业生产和土地部有关委内瑞拉鳄梨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委内瑞拉鲜食鳄梨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四)《
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人民政权农业生产和土地部关于委内瑞拉鲜食鳄梨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鲜食鳄梨(以下简称“鳄梨”)的Hass品种,学名Persea americana Mills.,英文名Avocado。
三、允许的产地
委内瑞拉鳄梨产区。
四、批准的果园、包装厂
输华果园、包装厂均应在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人民政权农业生产和土地部(以下称“委方”)审核备案,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批准注册。注册信息需包括名称、地址及注册号码,以便在出口货物不符合相关规定时准确溯源。每年出口季前,委方需向中方提供注册名单,经中方审核批准后,中方将在海关总署网站上公布。
五、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1.鳄梨织蛾Stenoma catenifer
2.南美按实蝇Anastrepha fraterculus
3.暗色实蝇Anastrepha serpentina
4.条纹按实蝇Anastrepha striata
5.地中海实蝇Ceratitis capitata
6.椰子粉虱Aleurodicus cocois
7.螺旋粉虱Aleurodicus dispersus
8.巨白粉虱Aleurodicus duges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