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全文    标题或全文  |   精确查询    模糊查询
标题:
全文:
制定机关:
全部
文号: 例如:国税发 2009 2号
公布日期:
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施行日期:
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主题分类:
全部
效力等级:
全部
搜索 清空
跳转条     字体:放大缩小
跳转条     字体:放大缩小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典型案例》的通知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关于印发《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江河湖库是生态系统和国土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治理。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聚焦流域水、土壤、矿产、生物等自然环境要素保护,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问题防治,以及上下游不同行、左右岸不同步问题治理等,依法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取得积极成效。为进一步推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公益诉讼办案工作走深走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选编了“云南省曲靖市检察机关督促整治南盘江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等7件典型案例。现印发你们,供参考借鉴。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3年8月29日


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典型案例


  1.云南省曲靖市检察机关督促整治南盘江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2.四川省遂宁市检察机关督促治理跨界小流域水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3.江西省安远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东江源头水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4.湖北省宜昌市检察机关督促整治船舶修造、拆解行业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5.山西省沁源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水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

  6.广东省廉江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红树林湿地行政公益诉讼案

  7.贵州省江口县人民检察院诉某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破坏流域水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云南省曲靖市检察机关督促整治南盘江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以事立案 水污染 一体化办案 综合治理

  【要旨】

  针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中存在的监管部门多、层级不一问题,检察机关可以采取一体化办案模式,分层监督、整体推进,促进部门联动、区域协同,实现流域综合治理。

  【基本案情】

  南盘江系珠江上游,流经云南省曲靖市境内7个县市区,全长246公里,在罗平县汇入万峰湖。近年来,曲靖市中心城区每日产生污水约30万m3。由于城区截污治污体系不完善,加之流域水资源严重短缺,河道内源污染严重等原因,导致局部河段季节性黑臭、污水直排问题突出,淤堵、渗漏、溢流严重。2021年,该流域中心城区段水质为劣V类,直接影响下游水质。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2年1月,曲靖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曲靖市检察院”)经勘察现场、查阅资料、走访调查后发现南盘江流域生态环境受损的案件线索。由于南盘江在曲靖流域面积广、干支流众多,涉及行政监管部门多、层级不一,曲靖市检察院决定“以事立案”,采取市检察院牵头、各基层检察院同步跟进的“上下一体、跨区域协作”专案模式,抽调市、县(区)检察院20余名干警组成8个办案组,整体推进涉案问题治理。2022年3月起,相关县(区)检察院针对初步查明的问题陆续依法立案。

  专案办理过程中,各办案组利用无人机核查发现水质污染点位12处,制作图片、视频证据材料200余份;委托专业机构监测水质45个点位、土壤30份样品,出具检测报告28份;同时组织勘验现场。经以上工作,查明南盘江流域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主要问题:一是污水直排。如三宝温泉片区多家企业生产生活废水违规直排南盘江;陆良县大莫古镇太平工业园区管道破损污水直排南盘江等。二是河道养护不到位。如陆良县小百户镇河段存在私挖滥采;经开区上西山水库行洪道、白石江南河交汇上游行洪道等存在种植农作物情形;沾益区海河盘江段、农场河等河道淤塞;多处河道存有大量漂浮物、弃置大量建筑垃圾,且存在畜禽养殖污水直排情况。三是污水处理设施不足或未完全投入使用。如曲靖经开区唯一的污水处理厂设计污水处理能力小于日污水排放量且未满负荷运行;沾益区花山镇松林社区污水处理厂未投入使用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规定,辖区内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和属地人民政府负有对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监督管理职责,但是未依法全面履职,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损。

  由于南盘江流域流经区域广、案涉违法行为不一、监管部门职责交织,曲靖市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圆桌会议、磋商、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进行监督。截至2023年6月,分别向属地人民政府、主管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8件,磋商7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推动市县乡三级政府和20个职能部门联动执法、系统整治。针对污水直排问题,促成行政机关依法排查整治排污口384处,改造铺设排污管网,防止污水直排南盘江干径流;针对河道养护问题,促成行政机关常态化开展河道养护巡查,清淤11万m3打捞漂浮物及各类垃圾3050吨;针对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促成3处污水处理设施投入使用及扩容建设,增加日处理能力近10万m3。曲靖市检察机关还对云南某公司污染环境等问题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7件,追偿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40余万元。

  在专案推动下,全市积极开展南盘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目前南盘江流域水质优良率达92%,万峰湖入口三江口水质由原来的Ⅱ类变为Ⅰ类。2023年4月,曲靖市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各方代表充分肯定了南盘江专案的整改效果。

  【典型意义】

  跨区域河流水污染治理因水域面积广、干支流多。检察机关坚持系统观念,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从流域系统性出发,采取一体化办案模式,综合运用磋商、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监督方式,推动流域跨区域部门协同、全流域联动履职,有效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系统治理。

  四川省遂宁市检察机关督促治理
  跨界小流域水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水污染 小流域治理 一体化办案

  【要旨】

  针对跨界小流域水体严重污染问题,检察机关可以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作用,统筹属地检察机关分别向负有监管职责的上下游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推动流域污染协同共治。

  【基本案情】

  小流域是指二、三级支流以下以分水岭和下游河道出口断面为界、集水面积在50km2以下的相对独立和封闭的自然汇水区域,其水环境质量对大流域生态系统具有重要影响。同心河是嘉陵江三级支流的小流域,发源于四川省射洪市,流经四川省大英县后注入嘉陵江二级支流郪江,2021年11月下旬,同心河流域出现大面积水体污染,总磷等多项水检测指标严重超标,其中同心河射洪、大英交界断面为V类水质。

  【调查和督促履职】

  四川省大英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大英县检察院)接到县人大代表反映同心河水质污染线索后,经研判认为受污染流域涉及射洪、大英两地,遂上报遂宁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遂宁市检察院)。遂宁市检察院启动跨区划一体化办案机制,抽调市县两级院办案骨干成立办案组,射洪市检察院、大英县检察院分别于2022年2月17日、3月2日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办案组通过现场勘验、收集书证、走访附近居民等方式查明:同心河上下游存在生活污水直排入河、水葫芦和浮萍泛滥未及时清理、3家养殖户违法网箱养鱼、多处农业农药化肥残留冲刷入河、岸线违法堆放固废等违法情形。上述情形导致同心河水体化学需氧量、总磷、高锰酸盐等指数严重超标,未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地表水Ⅲ类标准,污染区域面积达9.52余万平方米,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规定,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射洪市太乙镇人民政府、大英县隆盛镇人民政府负有对水环境质量及岸线污染防治进行监管的职责,但未全面履职。2022年4月19日,射洪市检察院向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太乙镇人民政府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对同心河上游水环境开展治理,对岸线固废污染、水产家禽养殖污染等违法行为加强监管。2022年4月29日,大英县检察院向隆盛镇人民政府送达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解决污水直排问题。

  收到检察建议后,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射洪市太乙镇人民政府组织清理同心河流域各类污染物12.5吨,增设岸线监测点12个,拆除违规排污口7处,维修改造污水管网18处,联合开展养殖技术改良升级。大英县隆盛镇人民政府新建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并纳入农村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现已投入使用。市县两级检察院、河长办等开展跟进监督,确认案涉违法情形得到有效整改,同心河水质经检测已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

  为解决全市小流域交织带来的污染源发现难、处置不及时等难题,遂宁市检察机关与同级河长办推动建立了“塘长+库长+巡护员”网格化治理小流域模式。截至2023年8月,56名村组干部及群众加入“塘长+库长+巡护员”队伍,对全市小流域堰塘库渠水环境开展巡护,发现并移送处置小流域污染源143处。

  【典型意义】
微信“扫一扫”
法信App“扫一扫”
操作提示
对不起,您未登录或没有权限,不能进行操作!
保存检索条件
X
添加标签: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保存条件:
关联法条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