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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例如:国税发 2009 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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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


法发〔2024〕2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高质量研究促进高质量司法,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现就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研究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和法学理论研究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研究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切实提升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研究整体能力和水平,促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历史进程。

  (二)历史使命。立足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围绕司法审判中迫切需要解决的法律适用问题,进一步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研究,深化基础理论研究,深化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审判管理现代化研究,深化审判实务和统一法律适用研究,深化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司法问题研究,构建体现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司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为实现“公正与效率”主题,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理论保障。

  (三)基本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研究全过程、各方面,确保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研究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眼人民群众关心关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研究,推动“如我在诉”理念在司法审判中落地见效。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注重从政治上着眼,始终把讲政治、顾大局作为根本要求,促进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注重从法治上着力,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研究、解决问题。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从更高站位、更广视角、更深层次研究破解影响审判执行质效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坚持问题导向,把问题作为法学理论研究起点,把研究着力点放在解决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上,把化解矛盾、破解难题作为打开工作局面突破口,做到有的放矢、对症开方。坚持理论研究与审判实践相互促进,应用要靠理论指引,理论要朝应用深化,通过“司法实践发现问题、理论研究提供思路、学术成果引领实践”的方式,实现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共同发展、创新发展。坚持把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研究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始终坚定法治自信,深入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经验和实践规律,形成中国司法的话语体系,同时坚持以我为主、兼收并蓄,汲取世界法治文明有益成果,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文明,为人类法治文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研究重点

  (四)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针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入不系统、深化内化转化不够、学用脱节等问题,深入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原创性贡献和原理性创新,总结提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概念、观点、理论,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化构建;深入研究如何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蕴含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指导审判执行工作,推动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深入研究如何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司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决反对和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观点,确保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五)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研究。针对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不够、创新性发展不足等问题,加强中华法系研究,传承弘扬中华法系优秀思想和理念,研究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民为邦本、礼法并用、天下无讼、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等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深入剖析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作用机理、时代价值和世界贡献,为审判工作现代化提供理论支持、文化资源、创新元素;加强红色文化法治因子研究,深入研究阐释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尤其是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走向,传承赓续红色法治血脉;加强中华民族现代法治文明研究,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深入研究阐释中华民族现代法治文明的现代化特性、民族性特点、新时代特征,坚定不移走中国式现代化法治道路;加强新时代传承发展“枫桥经验”研究,抓实“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等工作,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和社会治理效能。

  (六)深化基础理论研究。针对基础理论研究不深、理论供给不足等问题,加强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研究,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为重点,加强法学理论提炼、阐释,不断完善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确保理论研究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加强中国现代司法制度研究,深入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自觉在司法审判工作中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加强司法权权力属性、运行规律研究,系统研究阐释“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科学内涵,推动构建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权责一致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加强审级职能定位、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等重大实践问题基础理论研究,推出一批高质量、原创性的法学理论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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