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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13批)
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13批)


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


  为全面推进商标便利化改革,商标局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工作。根据2018年1月3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便利化的公告》要求,3月1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2个月;日均网上申请量超过5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二个商标数字证书,超过10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三个商标数字证书,每家商标代理机构最多申请三个商标数字证书。2019年8月5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个月。

  已提交“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并审核合格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以领取“商标数字证书”。具体领取注意事项及领取名单请见附件。

  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

  2.“商标数字证书”领取名单

商标局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1


“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


  一、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方式

  1.自取:数字证书申请人应持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介绍信、商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及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前述领取材料均应加盖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人公章。

  2.邮寄:将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用户注册时填写的邮寄地址,请保证邮寄信息的准确性,如发生退件、拒收情况,需准备前述自取材料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二、自行领取数字证书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注册大厅9号窗口

  三、数字证书应用指引

  领取“商标数字证书”后,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网上申请”,认真阅读“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使用协议”后点击“我接受”,进入“商标网上申请系统”首页。按照“商标网上申请指南”操作,安装证书助手后即可登录。

附件2


“商标数字证书”领取名单202344(总第313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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