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社会关切,推进诉源治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负责人就“3·15”检察机关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答记者问
3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3·15”检察机关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这批典型案例有哪些突出特点?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去年成效如何?下一步还有哪些重点部署?最高检第八检察厅(也称公益诉讼检察厅)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请简要谈谈2022年度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成效和亮点?
答:2022年,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和加强药品监管工作批示精神,始终把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年立案办理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20341件,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741.1吨,同比上升62%;督促收回流通中的假冒伪劣食品196.4吨,同比上升7.7倍;督促查处销售假药和走私药品539种共1.4吨;督促收回流通中的假药和走私药品200种共0.7吨。主要做了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坚持把线上线下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作为工作重点,2020年以来共办理相关食品药品领域案件31400余件。二是持续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加大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努力提升办案质效。三是针对抗(抑)菌制剂产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标签说明书不规范、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此类案件2400余件。四是持续推动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对2020年至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案件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全面梳理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制度完善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