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院涉物业纠纷审判工作情况(2021年7月-2024年6月)
近三年来,全市两级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在涉物业纠纷案件审判领域创新多方联动合作机制,搭建多元纠纷调解平台,运用多样化审判工作手段,探索出具有南京特色的涉物业纠纷案件审判工作模式。
一、涉物业纠纷审判工作基本情况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全市两级法院新收涉物业纠纷案件49055件,审结49687件(含旧存)。其中,一审审结案件的调解撤诉率为61.34%,二审审结案件的调解撤诉率为15.46%,有效化解物业服务领域矛盾纠纷,为全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从案件诉讼主体看,涉物业纠纷案件仍以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原告主张权利为主,但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作为原告起诉的案件也逐渐增多,起诉主体呈现多样化态势。此外,涉物业纠纷案件主体从单一的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向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纠纷以及其他纠纷类型发展。从案件争议类型看,涉物业纠纷案件以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出的追索物业服务费、公摊水电费、车位管理费等类型为主,占比90%以上。此外,还有物业移交接管纠纷、业主使用和维护物业纠纷、业主自治管理相关纠纷、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以及公共配套设施权属纠纷等多种案件类型。
二、涉物业纠纷案件多发的原因分析1.“后遗症”难消:开发商与物业服务企业职责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