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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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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的说明

  

一、《规范》的起草背景

  2021年1月8日,重庆五中法院发布《预重整工作指引(试行)》(简称《指引》),为重庆法院的预重整工作提供规范指引。2023年6月27日,重庆五中法院对《指引》进行了修正。《指引》施行以来,重庆五中法院对预重整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一定成绩,也反映出部分问题。今年3月,重庆高院要求重庆五中法院进一步加强对预重整程序实施情况的调研,修改完善预重整相关制度。经调研,《指引》施行过程中,反映比较突出的有几个问题:一是破产申请审查阶段的预重整,备案标准较严,期限较短,债务人与利害关系人之间的沟通不够充分。二是破产申请前的预重整适用率较低。三是少数预重整辅助机构主动性不强,中立性不够,未能全面保障债权人利益。针对前述问题,重庆五中法院在重庆高院的指导下启动了对《指引》的修改工作。为完善庭外重组和庭内重整的衔接机制,有效实现对市场主体的救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了《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简称《规范》)。《规范》要求预重整应当坚持有为司法与有效市场更好结合,债务人自救与当事人自治有机融合,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有效衔接的原则。

  

二、《规范》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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