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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例如:国税发 2009 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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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院发布20个广西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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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院发布20个广西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

  广西人民法庭工作特色鲜明亮点突出,推进人民法庭建设,激活司法为民的“神经末梢”。

  

新闻发布会

  12月1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广西人民法庭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并发布20个广西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其中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布10个推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

  会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韦威助介绍,人民法庭身处基层一线,承担着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强化顶层设计,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广西人民法庭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重点举措。2021年起,组织开展“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计划用三年时间创建100个示范人民法庭;组织开展评优评先工作,评选优秀人民法庭庭长30名、金牌调解员20名、金牌调解能手22名,选编典型案例,以典型示范带动全区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目前,全区法院已创建58个示范人民法庭,涌现出一大批特色鲜明、亮点突出、在全国推得出叫得响的人民法庭。

  近年来,全区法院大力推进人民法庭建设,人民法庭司法能力和建设水平得到大幅提升,面貌焕然一新,为全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主动把工作融入当地发展大局,契合当地实际建成一批金融、旅游、房地产、工业园、自贸区、民族团结等领域的专业法庭,打造一批服务铝业、“东融”、平陆运河等重大项目、支柱产业的特色法庭,“小法庭”展现“大作为”,有力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

  在服务发展大局的同时,全区人民法庭充分发挥贴近乡村优势,不断拓展司法服务职能,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凝聚共识,联合出台《关于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等6个方面提出20条具体举措,协同推进乡村振兴。重点打造服务沃柑、甘蔗、六堡茶、螺蛳粉、中草药等乡村振兴支柱产业的特色法庭,依法妥善审理涉农产业领域纠纷案件,通过打击违法行为、诊断法律风险、提供法律援助,保障乡村产业经济健康发展。

  作为解纷“桥头堡”,全区人民法庭深耕诉源治理,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为抓手,与1224个乡村、社区、网格建立基层联系点,2022年基层联系点实质参与化解工作率排名全国第12位;广泛开展“无讼社区”“无讼村屯”“一村一法官”创建活动,创新“族老调解”“贝侬调解”“火塘调解”“都老调解”等具有边疆民族特色的调解方式,实现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今年1—10月,全区人民法庭调解结案28062件、撤诉结案17022件,调撤率达42.27%;完善司法建议工作机制,加强对诉讼高发领域、新类型纠纷、涉诉信访案件的分析研判,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今年1—10月,全区人民法庭就农资管理、土地确权登记等16个方面,向当地党委、政府、教育、环保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257份,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

  此外,全区人民法庭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满足人民群众新时代多元化司法需求。在人民法庭建立诉讼服务站,开展直接立案、跨域立案、远程调解、线上诉讼,实现老百姓打官司“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可以不用跑”;因地制宜推行假日法庭、圩日法庭、夜间法庭、车载法庭等便民利民方式,为基层群众特别是边远地区群众,提供上门立案、调解、开庭等司法服务,畅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全区法院还根据经济发展、人口分布、交通状况调整、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和干警队伍建设,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提供坚实保障。

  会上,发布了20个广西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其中,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布10个人民法庭推进乡村振兴方面的典型案例,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单独发布10个人民法庭服务基层治理、维护妇儿权益、巩固边疆安宁、优化营商环境、护航文旅产业等方面的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广西人民法庭推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

  

目录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坛洛人民法庭  打造“水果护卫队”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四荣人民法庭  打造“三员三点三办”工作模式服务乡村振兴

  鹿寨县人民法院中渡人民法庭  深耕涉农环资审判护航乡村绿色生活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瓢里人民法庭  用好“四字诀”助力企业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灵川县人民法院潭下人民法庭  司法赋能乡村振兴点亮人民美好生活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洛阳人民法庭  立足世遗特色司法竭力守护绿水青山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桂岭人民法庭  能动司法绘就“桂粤湘”边界美丽乡村新画卷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桐木人民法庭  “四个抓手”激发人民法庭能效助力乡村振兴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东龙人民法庭  “点线面”结合打造“板材法庭”品牌

  苍梧县人民法院六堡人民法庭  营造三个环境护航六堡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坛洛人民法庭  打造“水果护卫队”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推荐理由:坛洛法庭与西乡塘区农业农村局相互助力,立足“中国香蕉之乡”,聚焦多发、频发的涉水果纠纷,打造“水果护卫队”特色审判团队,通过优化审判流程、加强宣传引导、用好人民调解等措施,不断提升涉水果纠纷化解质效,为辖区水果产业振兴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南宁市坛洛镇系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水果产业发达,被誉为“中国香蕉之乡”。坛洛法庭与西乡塘区农业农村局相互助力,立足辖区实际,积极将法治活水引入水果产业各环节,用心用情打造“水果护卫队”审判团队,切实维护果农、果商及上下游相关产业合法权益,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和宽领域法治保障。

  一、因需制宜,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助力产业振兴

  坛洛镇以水果产业为代表的农业产业较为发达,围绕该产业的农资供应、劳务报酬、加工承揽、买卖合同、货物运输等类型的矛盾纠纷多发频发,而水果产业对交易时效的要求又比较高,因此,便捷、高效的纠纷处置模式成为水果产业振兴的硬需求,坛洛法庭围绕需求积极延伸司法服务。一是细化司法服务网络。坛洛法庭以“一村一法官”建设为切入点,主动走进村屯,将法庭开在村头上。先后在坛洛镇上正、丰平等水果产业集中的村屯建立“村屯法官工作站”,联合镇司法所和村委会干部成功调解纠纷9件,将矛盾化解在一线。二是引入线上调解平台,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法庭”。坛洛法庭积极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坛洛镇农林中心成立“水果护卫队”农林服务中心云享站(线上),打造“云享法庭+水果护卫队”特色服务点(线上),为农林中心、坛洛水果产业、果农提供“一站式”服务,当好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发展的“服务员”。截至目前,坛洛法庭已在辖区21个村、社区设立“云享法庭”,实现管辖区内行政村全覆盖,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三是打造涉水果案件绿色通道。围绕涉水果案件标的不大、权利义务较明确、时效要求高的特点,坛洛法庭为涉水果案件量身打造调处绿色通道,对该类案件实行快立、快查、快审、快结,有效助力涉水果纠纷高效化解,助力辖区水果产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至今,坛洛法庭共审结68件涉水果案件,标的1327万元。

  二、能动司法,树立工作品牌提升服务质量

  为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能动司法目标,坛洛法庭积极树立“水果护卫队”工作品牌,以案说法不断为辖区水果产业发展注入法治活水。一是打造“水果护卫队”特色审判品牌。法庭干警组建“水果护卫队”审判团队,精研审判、与时俱进,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与人民群众在距离上接近、在感情上贴近的优势,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诉求,案件办理形成的相关经验《差评能否作为供货商商品不达标证据》、《网店进货引纠纷网友差评助法院定责》获人民法院报、广西法治日报等媒体刊发,有效提升了“水果护卫队”的影响力。二是打造“坛小洛”法治宣传品牌。面对乡镇人群分散、普法吸引力不足等问题,坛洛法庭设计了新颖活泼的“坛小洛”虚拟法官形象,通过制作人物立牌、穿戴人偶的方式,在人员聚集的交易市场、水果生产一线现场普法,指导果农、果商规范借条、买卖合同、运输合同等法律文书,普法活动效果大幅提升。此外,坛洛法庭还在微信平台发布“坛小洛”普法小课堂5期,图文并茂地展示涉水果案件的注意事项,取得积极的法律宣传成效。

  三、授人以渔,积极指导人民调解推进诉源治理

  坛洛法庭在积极投身涉水果纠纷调处助力辖区产业发展的同时,还通过积极指导人民调解授人以渔。一是探索“法庭+N”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坛洛法庭积极融入党委政府社会治理体系,联合农林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及水果行业协会等健全多元解纷联动机制,积极推动企业、商会与诉讼调解衔接机制,发挥商事调解组织化解专业纠纷的优势,有效地处理涉水果纠纷。二是强化业务指导,打造专业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坛洛法庭以“云享法庭”平台为依托,聘请熟悉水果买卖、热情担当、有威信的老干部或老党员等21名调解员入驻“云享法庭”,发挥调解员了解当地水果行业交易习惯优势,形成法官与特聘调解员强大工作合力。目前,已指导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并进行司法确认案件16件,多元解纷成效初显。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四荣人民法庭  打造“三员三点三办”工作模式服务乡村振兴

  推荐理由:四荣法庭与融水县农业农村局积极沟通,立足审判主业,结合本地实际,以化解辖区三大类型纠纷为重点,探索出三位一体的“三员三点三办”工作模式,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有效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近年来,四荣法庭立足审判本职工作,与融水县农业农村局积极沟通,主动将工作融入辖区发展大局之中,积极打造“三员三点三办”工作模式,有效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助力辖区群众安居乐业。

  一、扮好“助推员、参谋员、服务员”,多元化解项目工程纠纷,服务乡村振兴

  一是坚持非诉挺前,当好重大项目的“助推员”。四荣法庭积极服务水利枢纽、公路等重大项目建设,通过主动介入纠纷、找准矛盾根源、精确评估风险、类案参考指导的“四步化解法”,在诉前协助政府部门成功调解因落久水利枢纽工程引发的纠纷226起;妥善处理罗洞二级公路、融从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引发的劳务合同等纠纷168件,为重大工程的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提供司法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员”。四荣法庭积极利用区位优势,定期梳理辖区矛盾主要类型、成因及对策,按季度向辖区党委政府通报件受理、审理情况。对各乡镇的案件数量、类型、特点等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为辖区社会基层治理提供司法参考,护航地方和谐稳定。2020年以来,该法庭共向辖区党委政府通报案件情况8次,提出司法建议4次。三是提速增效送法,做好乡村企业的“服务员”。针对辖区木材加工、林下养殖等企业较多实际,四荣法庭加强涉企诉讼服务,坚持快审快结,利用小额诉讼、网上立案、远程开庭、要素式裁判、电子送达等手段缩短立审时间,畅通绿色诉讼服务渠道,维护乡村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四荣法庭受理涉企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为30天,曾在26天内快速审结了56件涉乡村企业民事案件,帮助经营者挽回损失104万元,得到经营者的一致好评。将“送法进企业”常态化,主动了解乡村企业遇到的问题及困难,及时解答法律疑惑,全力帮助企业树立法律意识,增加抵御风险及自我保护能力。

  二、打好“巡回点、调解点、宣传点”,多为化解旅游纠纷,护航乡村旅游发展

  一是设立巡回点,亮出便民司法“快速拳”。结合辖区旅游景点分布情况,科学设立巡回办案点,先后在龙女沟景区、雨卜苗寨设立巡回办案点,实行“110”旅游审判新模式,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解决纠纷服务,解决涉旅游纠纷35件。二是串起调解线,激活纠纷化解“联动拳”。四荣法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借助派出所、司法所、文旅局、村委等力量,努力构建“法公联动、法司联调、部门联动、资源共享、纠纷同调”工作格局,共同调解涉旅游纠纷案件22件,有效维护旅游市场和谐稳定。三是扩大宣传面,强化旅游环境“普法拳”。预防纠纷,宣传先行,四荣法庭利用五一、国庆、金秋烧鱼节、芦笙斗马节等旅游旺季,每年进入景区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8次以上,为上万群众普及旅游维权知识,营造依法经营、文明旅游的良好法治氛围。

  三、做好“指导办、上门办、线上办”,多边化解民生纠纷,守护乡村和谐

  一是简易矛盾“指导办”,提升基层调解水平。主动加入调解组织的工作微信群,与辖区5个乡镇52个行政村共计203名基层人民调解员成为“群友”,利用业余时间开设“网课”32期。在线对基层组织调解员进行法律实时指导,解答法律咨询,定期推送相关业务知识链接。二是交通不便“上门办”,完善巡回审判机制。主动革新“坐堂问案”的审理模式,利用“双语法官”贴近群众的语言优势,采取上门送达、勘察、调解等服务,并根据当事人的情况就地选择开庭地点,最大力度方便群众。2020年以来,该法庭共巡回审理各类案件数523件,巡回审判率达到61%。三是外出务工“线上办”,拓展便捷司法运用。四荣法庭加强“智慧法院”、“智慧法庭”的深度应用,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等平台,为外出务工的群众提供线上诉讼服务。2020年以来,四荣法庭充分利用该平台为345位外出务工当事人提供线上立案、调解服务,为当事人节约大量诉讼成本。

  

鹿寨县人民法院中渡人民法庭  深耕涉农环资审判护航乡村绿色生活

  推荐理由:中渡法庭深耕“绿色审判”,与鹿寨县农业农村局相互配合,延伸“绿色服务”,聚焦“绿色经济转型”,积极对接融通辖区基层社会治理共同探索农村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助推乡村振兴绿色可持续发展,积极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

  具体做法:中渡法庭位于具有1700多年历史的首批“中国特色小镇”中渡镇,自然保护地、旅游景点、城市备用水源地遍布辖区。近年来,随着辖区种养殖业发展,化肥农药使用、禽畜粪便排放、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排放等农业面源污染纠纷和耕地地力保护纠纷隐患增多,生态承压逐渐加大。

  中渡法庭与鹿寨县农业农村局相互配合,深耕本职本业,坚持在诉讼辅导和诉前调解阶段尽可能询问证据线索、固定受损范围和价值、财产线索,打好诉前基础工作;强化“污染源+地形(水流)+天气”的原因力三要素审查规则,提升司法公信力;到案件发生地开展走访调查、巡回审理、调解执行,3年来,中渡法庭审理涉及农业面源污染的211起纠纷均系自动履行,无一上诉。

  为引领营商环境绿色转型,中渡法庭结合“一村一法官”与“321”工作机制,推动形成“乡镇牵头负责、村委组织调解、专业部门建议、法庭指导确认”的专业化与大众化相融合的诉前化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督促和教育防范作用,加强诉后监督教育机制。同时,强化普法宣传,为当地民众绿色生产和健康生活提供司法保障。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瓢里人民法庭  用好“四字诀”助力企业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推荐理由:瓢里法庭与龙胜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聚焦辖区工业重镇的特点,以服务乡村产业振兴为抓手,用好“精、稳、慎、快”四字诀,助力企业发展跑出“加速度”,为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瓢里法庭与龙胜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立足辖区瓢里、三门为工业重镇的特点,以服务乡村产业振兴为抓手,打造“家门口·巡回法庭”品牌,善用“精、稳、慎、快”四字诀,助力企业发展跑出“加速度”,为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精”字为要,提供“诊疗式”服务,做出产业升级“新模式”

  一是主动服务产业园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瓢里法庭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辖区乡村振兴建设点设立巡回办案点和法官工作室,结合产业融合发展升级趋势为乡村品牌、园区企业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助力乡村产业全面振兴。二是把脉问诊,服务辖区产业转型升级。在吉福思公司推广“政府+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金融+保险”六方联动、“三产”融合的联农带农发展模式,瓢里法庭聚焦产业发展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土地流转、种苗订购、销售供应、保价协议等法律问题,主动到公司、合作社、农户种植基地“零距离”提供产业链的全流程司法服务,促进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前端化解。根据反馈问题制定《农村土地承租十大法律风险防范》宣传手册,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带动经济发展。2023年罗汉果种植辐射到全县各乡镇,种植面积达8.66万亩,同比增长33.88%,带动1.5万户种植户受益,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全面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二、“稳”字当先,加强“源头”预防,助力企业发展跑出“加速度”

  一是做实做优营商环境保护措施。分析挖掘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健康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梗阻,聚焦企业集中反映的行政执法不规范、审批程序繁琐等痛、难、堵点问题,通过发送司法建议,助推行政机关提升营商环境建设履职和监管能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推动、市场主体广泛参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大格局。二是做实做细法企共建经验总结。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当好企业的“服务员、体检员、参谋员”,通过定期走访、“法治体检”、典型案例发布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促进企业发展。三是做实做深涉企案件专题分析。建立涉企案件分类研判机制,编制《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手册,供企业学习,助力企业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两年来,走访企业37家,收集建议62条,提供专业意见24条,发送司法建议4条,发布典型案例13个。

  三、“快”字着眼,打通“一站式”服务,刷新司法为民“便捷度”

  一是科技赋能,通过“一站式”流程提供便捷服务。瓢里法庭依托智慧法院科技赋能,全面畅通涉企案件立审执一体的“绿色通道”,实现诉讼全流程“零等待”“不打烊”“一站办”。二是提能加速,降低企业成本。开设午间法庭,通过线上线下双服务,时间空间同跨越,让诉讼耗时再缩短、成本再降低,以全局思维谋划法治营商环境“最优目标”。利用午间法庭一次性在线调解成功某砖厂与村民土地租赁纠纷案件19件。2023年瓢里法庭涉企案件电子送达率高达92.33%,“云上法庭”“在线调解”的使用率高达55.32%,涉企案件平均审理时长仅17.98天,审理周期同比缩短16.27天。

  四、“慎”字为基,聚焦激发企业“自身活力”,画好司法服务“同心圆”

  执行团队派驻法庭,实现“立审执一站式”服务。一是慎用强制执行措施。执行中审慎使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采用“放水养鱼”“以物抵债”等灵活执行方式,激发企业自身活力,纾难济困助企发展。二是整合内外资源,按下多元解纷“快捷键”。通过政府、市场、第三方等寻找多元解纷的共赢方案,有效激发企业“自身活力”,实现“腾笼换鸟”,促进市场资源合理配置,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在申请执行人广西某供电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西龙胜某硅业有限责任公司供电合同纠纷一案中,积极推动被执行人引进第三方承租,最终保障了被执行人生存发展,维护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有利承租人实现合同目的,促进千万财政税收共赢。

  

灵川县人民法院潭下人民法庭  司法赋能乡村振兴点亮人民美好生活

  推荐理由:潭下法庭充分发挥前沿法庭阵地作用,与灵川县农业农村局共同做实做细能动司法,深度参与基层治理,主动融入乡村产业发展,因地制宜施策治理生态环境,建立司法联动“朋友圈”,全面探索“双源头”治理机制,推动辖区内乡村实现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点亮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潭下法庭准确把握法庭职能定位,与灵川县农业农村局共同做实做细能动司法,因地制宜搭建专业“解纷阵地”,建立司法联动“朋友圈”,全面探索“双源头”治理机制,推动辖区内乡村实现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点亮人民群众美好生活。2023年5月成功入选自治区高院发布第六期新时代广西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助力乡村振兴相关事迹被《人民法院》微博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一、搭建“家门口”的解纷阵地,赋能乡村社会治理

  一是打造“法官工作站+商会”阵地。潭下镇是全县工业重镇,投入生产的工业企业高达48家。法官工作站进驻潭下商会,依托法官工作站司法服务护航,将化解纠纷触角延伸到工业区、厂门口,为企业提供“全科门诊”式司法服务。2022年以来共解纷35余件,潭下镇商会获广西“四好”商会。二是打造“法官服务站+清莲文化”阵地。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与江头村爱莲家祠廉政教育基地成为共建单位,设立“青莲法官服务站”,赓续“爱莲”精神,将廉洁文化融入基层自治、德治、法治、智治“四治”模式,通过指导村民修订村规民约、培育廉洁家风家训等方式,不断提升乡村文明。三是打造“司法服务站+无讼村居”阵地。在潭下镇乡村振兴示范村山口村建立司法服务站,该村为全县首个挂牌“无讼示范村”,制定《关于“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2023年7月,我院干警深入山口村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全力推动该村农文旅融合发展,受到《人民法院报》微博、《广西高院》公众号等多家媒体深度报道。

  二、服务基层治理、维护妇儿权益、巩固边疆安宁、优化营商环境、护航文旅产业等方面

  一是建立联动协作机制。法庭与辖区乡镇签订《共同推进诉源治理协议》;每季向政府发送《法庭工作通报》,涉及诉讼案件情况分析、基层治理规范建议等;定期参加党委政府综合治理会议,通报涉农案件情况,共同为纠纷预防出谋划策。2023年10月,法庭受理案件253件,同比下降9.3%。二是建立“网格+N”人民法庭朋友圈。将“法官+综治员+网格员”纳入微信群,搭建人民法庭与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村委等基层组织沟通协作平台,充分发挥网格员“活地图”的作用,借力基层综治网格员系统,精准发力破解执行难题。2022年至2023年10月,活用“网格员”协助成功执行案件153件。三是建立“法治+乡村振兴+民族团结”乡村治理新路径。通过建立民族团结司法服务站、开展“点对点”法治服务等,提供精准法治服务,有效促进当地平安建设。今年9月中秋节,法院干警为少数民族送上“法治大礼包”,助力民族团结被《广西日报》、《广西高院》刊登。

  三、探索“双源头”治理机制,点亮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一是探索群众身边的“e”法官。在诉讼源头深挖解纷潜力,在辖区内4个乡镇44个行政村设置法官工作站,在群众身边设置“一村一法官”,将法官懂法律与村民懂村情优势相结合,汇聚“村(社区)负责人+人民调解员+乡贤+法官”力量,邻里之间的小事争取在“线上”(微信解纷群)化解。2022年以来通过线上普法65次,提供线上法律咨询27次。二是探索执源治理机制。主动将“立审执一体化”的脚步迈向群众,积极探索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将执行通知内容写入判决书或调解书,督促当事人按时履行义务,有效兑现“纸上权益”。2022年实行“立审执一体化”以来,执行收案238件,结案225件,司法拘留6人,共执行到位标的1453.9万元,自动履行率49.8%。三是司法护航生态发展。为助力青狮潭水库形成“以库养鱼、以鱼增收、以鱼净水”的生态模式,探索建立“司法建议+绿色司法+社会治理”制度,以司法保护水域成立为契机,在公平乡成立桂林市饮用水源司法保护水域,充分延伸司法触角,汇聚生态环境保护力量。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洛阳人民法庭  立足世遗特色司法竭力守护绿水青山

  推荐理由:环江县农业农村局、洛阳法庭立足国家自然生态保护区地域特色,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司法嵌入辖区综合治理体系,构建以“喀斯特世遗生态保护巡回法庭”为支撑的协作联动司法保护新机制,用法治力量守护世遗环江绿水青山。

  洛阳法庭受理洛阳、川山、下南、驯乐四个乡镇民事纠纷案件,辖区内有广西木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贵州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连构成地球同一纬度幸存、连片面积最大、保护最完好的喀斯特森林生态系统,作为“中国南方喀斯特”的一部分被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近年来,洛阳法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立足地域特色,将司法嵌入辖区综合治理体系,依法办理涉及生态保护案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用法治力量筑牢世遗生态安全屏障。

  一、能动司法,护航生态绿色发展

  一是诉源治理多元化。以护航绿色发展为主线,设立“喀斯特世遗生态保护巡回法庭”,重点推进保护区缓冲区村屯的诉源治理,将司法触角延伸到最前端。成立“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构建以法庭为支撑,乡(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调解员(族老)多方联防联控的矛盾纠纷联合化解新体系,形成“法院主导、部门参与、乡镇推动、全民共治”的新格局,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二是调解机制信息化。立足信息化便民服务优势,建立“互联网+调解·司法确认”诉前调解工作新机制,推行“诉前调解—沟通协调—司法确认”“一站式”云服务,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减轻群众诉累。三是司法服务网格化。推动诉讼服务下沉,在偏远地区下南乡中南村、川山镇社村村、驯乐苗族乡山岗村设立“法官工作站”,与“巡回办案点”同频共振,形成便民利民司法服务网格,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有效推动保护区及周边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三年来,洛阳法庭共收案507件,结案473件,结案率93.29%,调解结案253件,诉前调解128件,调解率63.39%。

  二、携手共治,凝聚生态保护合力

  一是参与自治立法。参与自治县人大讨论、修订《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于2022年11月1日正式施行,为世遗生态保护提供立法支撑。二是跨区域司法协作。利用广西木论、贵州茂兰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邻连片优势,2022年10月,与茂兰人民法庭签订《茂兰—木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框架协议书》,构建联席会议、一体办案、裁判统一、执行联动、多元共治、审判协助、信息共享、普法协同八项司法协作机制,共同打造跨区域司法协作保护生态环境样板。三是跨部门司法联动。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与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及乡(镇)政府、司法所、木论森林派出所开展联防巡护、矛盾纠纷及社会风险排查;构建本辖区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刑事审判、民事审判、执行“三合一”工作模式,开辟涉保护区案件审判执行绿色通道,织密世遗生态司法保护网。2022年10月以来,共召开跨区域司法协作联席会2次,调解跨区域矛盾纠纷8起;开展联防巡护6次,排查矛盾纠纷及社会风险25次;发出司法建议1份;开展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巡回审判4场10件。

  三、普法宣传,厚植生态文明理念

  一是“进”“出”普法润民心。开展法庭开放日及普法宣传进机关、企业、学校、社区、乡村等活动,把群众“请进来”,让法律“走出去”,增强群众爱世遗、护生态的法治意识。三年来,共开展法庭开放日5次;开展生态保护法治宣传活动15场,发放宣传资料近6万份。二是以案释法强警示。选取生态保护典型纠纷案件,开展巡回法庭入乡村、入网格,将庭审现场转换为“警示教育课堂”,引导群众敬畏法律、敬畏自然。三是法治山歌上“云端”。编制《保护生态环境珍惜自然资源法治山歌宣传手册》,邀请山歌手进行演绎,与法治微课堂相结合,通过网络直播进行宣传,超2万人点击观看,超3万点赞数。四是发出倡议入“人心”。向社会发出《倡议书》,凝聚社会力量成为“世遗”的保护者和宣传者,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生态保护的社会氛围。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桂岭人民法庭  能动司法绘就“桂粤湘”边界美丽乡村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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