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三十五号主席令,公布修订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梁鹰就《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问题回答了中国文物报记者提问。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修改文物保护法的背景情况。 答:我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文物作为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国家的灿烂文明,传递着民族的精神血脉,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增强中华文明自豪感、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爱国主义精神提供了深厚滋养。我国
宪法第
二十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文物保护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后经过1991年、2007年、2013年、2015年、2017年5次修正、2002年1次修订。作为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文化领域法律,
文物保护法对于加强文物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学研究工作,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发挥了重要作用。新时代文物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文物保护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适应文物事业发展需要,有必要对
文物保护法进行修改。
修改
文物保护法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2023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
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2023年10月,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提请审议
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同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
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2024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进行了二次审议。2024年11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了三次审议并通过了新修订的
文物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
文物保护法修订工作,赵乐际委员长、李鸿忠副委员长等常委会领导同志专门听取有关工作汇报,作出重要指示。
宪法法律委、法工委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广泛征求意见,赴多个省市开展调研,并深入基层一线听取建议。新修订的
文物保护法,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健全完善文物保护相关制度机制,加强文物保护和文物价值挖掘阐释,为做好新时代文物工作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问:此次修改文物保护法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此次修改
文物保护法,主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明确文物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二是坚持守正创新,在现行
文物保护法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实践中成熟有效的经验做法,将各方形成共识的内容上升为法律规定;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四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广泛凝聚立法共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问:文物保护法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