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
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
监督调研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按照《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的五年规划(2023—2027)》和《
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安排,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这是自2019年首次听取审议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听取审议该领域的专项报告。为做好监督调研等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全国人大财经委组成专题调研组,于3月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财政部、教育部、科技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审计署等国务院部门和机构介绍相关情况;与财政部、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等部门单位进行座谈调研;赴江苏、内蒙古、新疆、湖南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委托浙江、青海两省开展重点调研,并书面征集了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调研报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史耀斌、安立佳,财经委委员刘修文、侯永志,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许宏才,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朱明春、夏光、何成军,以及9位相关领域的全国人大代表等参加了相关座谈或调研。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达到64.2万亿元,同比增长7.4%;负债总额12.8万亿元,同比增长3.2%;净资产总额51.4万亿元,同比增长8.4%。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23.3万亿元,同比增长7.9%;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达到40.9万亿元,同比增长7.1%。中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为6.9万亿元,同比增长6.2%,占全国总资产的10.7%;地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为57.3万亿元,同比增长7.5%,占全国总资产的89.3%
2019—2023年,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净资产均大幅增长。资产总额从37.7万亿元增长至64.2万亿元,增长70.3%;负债总额从10.7万亿元增长至12.8万亿元,增长19.6%;净资产从27.0万亿元增长至51.4万亿元,增长90.4%。需要说明的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增幅较高,主要是近年来财政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公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入账,扩大了资产报告统计范围。
二、管理情况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实行国家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直接支配的管理体制,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综合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具体管理的链条。中央层面,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和有关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关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制定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接受国务院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以来,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围绕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夯实管理基础、优化资产配置、提高使用效益、完善管理体制机制等审议意见,持续建章立制,强化部门协同,加强管理工作,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取得积极进展,有效保障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
(一)着力加强资产管理制度建设
国务院及有关部门不断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强化顶层设计,进一步提升法律层级,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纳入法治轨道加强管理监督。2021年,国务院出台《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财政部和有关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遵循
《条例》确定的管理原则和要求,制定完善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加强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建设。出台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等覆盖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重点资产的管理制度,加强交通、水利、市政等公共基础设施和文物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探索建立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办法。湖北、四川、河北、江苏、青海、湖南等地方也根据
《条例》,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或修订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文件,完善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体系。
(二)不断夯实资产管理基础
一是推动加强产权管理。财政部督促地方落实
《条例》规定,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权属登记工作,通过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解决房屋权属历史遗留问题。新疆于每年年末进行产权登记年检。湖南组织省级机关开展起底式清查和权证办理“两大攻坚战”。专项治理以来,完成权属统一登记资产371宗、151.1万平方米。二是推动重点资产登记入账。财政部推动完善会计核算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快摸清资产实物量和价值量,持续推动交通、水利、市政等公共基础设施登记入账工作。三是推动在建工程转固入账。2021年起,财政部针对重点部门和地区,开展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专项整治。四是提升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财政部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资产管理嵌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报告等各业务环节,构建全链条闭环管理系统。健全资产信息卡标准化管理体系,促进资产管理流程清晰、责任可查、有据可依。
(三)持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