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三亚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3年三亚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三亚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三亚市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三亚市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印发给你们。列入目录清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时,应当报告法定程序履行情况;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的,由承办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1.三亚市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三亚市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6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