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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推进服务业市场主体“升规入统”支持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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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推进服务业市场主体“升规入统”支持政策》的通知


三江新区、宜宾高新区、“两海”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大力开展主体倍增和融合发展行动,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服务业企业集群,壮大服务业市场主体,夯实服务业经济发展支撑,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宜宾市推进服务业市场主体“升规入统”支持政策》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0日


宜宾市推进服务业市场主体“升规入统”支持政策


  为贯彻落实2023年服务业发展大会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大力开展主体倍增和融合发展行动,引导中小服务业企业专注细分市场,促进新业态、新场景、新模式创新应用的会议精神,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服务业企业集群,壮大服务业市场主体,进一步夯实“五经普”和服务业经济发展支撑,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三产融合发展

  从一、二产中延伸产业链条设立的服务业企业、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含农产品冷链物流企业)、农商旅一体化企业(含农家乐、民宿等),在企业首次入库入统后,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补。

  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局,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进行负责。

  二、支持企业“小升规”

  (一)对首次升规上限并纳入统计库的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8万元补助,对当年月度升规上限的服务业企业再增加补助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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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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