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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涉港案件有不止一个法律关系时,应区分案件涉港性和法律关系涉港性,逐个审查不同法律关系的涉港性

————广州云星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诉周某某、郑某某等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裁判规则

  人民法院审理涉港....(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广州云星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诉周某某、郑某某等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关键词:民事 案件法律关系 涉港性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条民事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
  (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
  (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四)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五)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参照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
  (一)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的;
  (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
  (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
  (四)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
  (五)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其他情形。
  第五百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民事诉讼案件,可以参照适用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案件索引】
  一审: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粤18民初23号(2017年5月5日)
  二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粤民终2026号(2019年4月29日)
  再审: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再10号(2020年10月29日)
  【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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