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函〔2024〕14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深圳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深圳是经济特区,国家创新型城市,现代海洋城市,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全国性经济中心、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对外开放门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地等功能,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