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指引》的公告
中基协发〔2024〕3号
为规范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具体要求,做好基础资产负面清单管理工作,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指引》进行修订。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指引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4年3月27日
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指引
第一条 为做好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管理工作,根据《
证券法》、《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自律规则,制定本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