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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例如:国税发 2009 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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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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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5号——关于规范海关核查工作的公告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海关总署公告


2018年第195号


关于规范海关核查工作的公告


  为规范海关核查工作,保障海关统一执法,维护被核查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海关实施核查时,需要对被核查人的有关资料进行复制的,由被核查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指定的代表(以下统称被核查人代表)确认复制资料与原件无误后,在复制资料上注明出处、页数、复制时间以及“本件与原件一致,核对无误”并签章。有关资料需要翻译的,被核查人应当提供符合海关要求的译本,并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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