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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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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8月2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教育部部长 陈宝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国务院委托,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主要变化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部署。2016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了《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对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李克强总理多次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及促进教育公平提出要求,强调教育投入要继续向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不断缩小城乡、区域和校际办学差距。孙春兰副总理对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也提出明确要求。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主要目标是推动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基本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基本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巩固提高,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教育脱贫任务全面完成。

  一、工作进展和成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要求,教育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把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作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力以赴、通力合作,加强统筹协调和宏观管理,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大力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健全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

  制订了教育部等九部门贯彻落实国发〔2016〕40号文件任务分工方案,形成了教育部牵头、各部门配合,省级统筹、市级指导、县区主责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主流媒体宣传解读工作目标和重要举措。召开了全国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现场推进会,举办了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专题研讨班,及时进行工作部署、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大督查督导力度,将推动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列入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纳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组织开展两次全国性专项督导。各省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全部出台了贯彻国发〔2016〕40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并进行部署,将这项工作纳入市县政府工作考核目标,作为贫困县脱贫摘帽的重要考核指标,建立了定期报告和督导检查制度。

  (二)加快推进“四个统一、一个全覆盖”,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

  一是制订城乡统一的学校建设标准。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合并修订2002年出台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2008年出台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统一为《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努力消除城乡学校在建设标准上的差距,提升乡村学校建设水平,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工作,争取尽快印发。

  二是落实城乡统一的教师编制标准。中央编办、教育部将农村中小学编制标准统一提高到城市标准,按小学1∶19、初中1∶13.5的师生比核定编制,并明确对乡村小规模学校按照师生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对寄宿制学校适当增加编制。要求地方创新事业编制管理,跨地区、跨层级、跨行业统筹调剂编制,向义务教育学校倾斜。按照实际配备的教师测算,25个省份小学、24个省份初中已达到统一标准。

  三是实现城乡统一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要求,建立了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明确了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确定中西部地区普通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东部地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50元,并明确了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担比例。

  四是完善城乡统一的学校基本装备配置标准。教育部出台了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的意见,健全与国家课程标准相匹配的中小学装备配置标准体系,启动中小学装备配置标准修订工作,2018年计划出台小学数学、初中数学、物理、化学、地理等学科装备配置标准和30项左右的质量标准。

  五是实现“两免一补”政策全覆盖。2017年已全面实现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全国1604万名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补助金额179.1亿元,其中90%用于中西部地区。

  (三)补齐乡村教育短板,着力解决“乡村弱”问题。

  一是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力度。2017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3.42万亿元,其中53%用于义务教育。中央财政教育转移支付由2016年的2817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3067亿元,80%用于中西部农村和贫困地区,1/4左右用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民族地区。农村普通小学、初中生均教育经费支出保持较快增长,2017年分别达到1.14万元、1.55万元,比2012年分别增长59.3%、61.9%。

  二是推进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2016—2018年,中央财政投入专项资金1059亿元,带动地方投入2000多亿元。2017年还启动实施了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2017、2018年两年中央下达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投资149.6亿元,主要面向农村推动未达标学校标准化建设。2017年全国义务教育学校校舍面积比2015年增长了10%;体育场馆、音体美器材、实验仪器达标率超过85%;互联网接入率超过90%,向农村输送优质教育资源。全国832个贫困县的10.3万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底线要求”,占94.7%。农村学校面貌得到明显改善,在中西部许多农村地区,“最好的建筑在学校”得到群众的公认。

  三是扎实推进基本均衡评估。按照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评估认定标准,坚持把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评估认定与脱贫攻坚、控辍保学紧密结合,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加快缩小城乡、校际差距,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截至2017年底,全国2379个县通过了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占比达81%,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等11个省份整体通过评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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