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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显著性的认定

引用206-207页

主编:吴汉东
来源:知识产权法学(第六版)

    

  商标最基本的作用是标示商品、区分来源,保护商标的出发点和归宿全在于防止混淆,因此,一个标记是否可以作为商标受到保护,其核心要件在于是否便于识别,是否可以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商标法》第9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就是对显著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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