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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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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培训的形式、方法和教学条件


主编:回沪明,高圣平
来源:劳动法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上)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选择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可以由一个单位单独举办或几个单位联合举办职业学校,也可以与有关院校、地方政府、社会团体或个人联合办学;可以开办长短期培训班、进修班或讲座,也可以组织岗位操作比赛和表演;可以举办业余教育,也可以举办脱产教育和半脱产教育;可以利用本单位已有的教学力量或技术力量进行自我培训,也可以委托其他单位、院校、培训实体等代为培训。
  1.岗位练兵。指在工作岗位上所展开的一种提高职工技术和业余水平的训练活动,这种活动是职工不离开工作岗位,以生产或业务项目为课题,通过讲解、操作、考核和技术业务的比赛等方式进行互帮互学,鼓励他们提高生产技术、加强业务素质的训练。目前,在我国这种岗位练兵活动很多,容易举行,不用通过什么特别手续,费用小、好处很多,也受到国家劳动部门的重视,但也有其不足,就是没有从外界接受新的知识和新的劳动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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