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财政部门和办学主管部门的拨款; 2.地方政府预算安排的就业经费中用于失业青年就业训练的经费; 3.当年收缴的失业保险费中用于失业职工的转业训练经费; 4.按规定收取的培训费; 5.地方发展教育基金用于职业教育的部分; 6.企业营业外支出和职工教育经费中用于职业培训的部分;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亲爱的用户:
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页面的内容,点击登录或注册。
如果您所在单位、机构希望了解或采购法信,请点此联系咨询。
欢迎关注"法信"公号(Legal_information),第一时间获取法律咨询及实务消息。
您目前没有该版块的访问权限,欢迎选择以下途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