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本条适用的重点在于公司住所地的认定和公司诉讼范围的确定。第一,关于公司住所地的认定。依据《民法典》第63条规定,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依据《公司法》第10条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据《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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