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新乡市个人信用积分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增强公民诚信意识,全面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巩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市政府印发了《新乡市个人信用积分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办法》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70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加强个人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17〕99号)等文件精神,依据《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有关规定,参考国内先进地市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形成《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