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平台上的网络店铺的属性是虚拟不动产,其权属结构为"四权分置",包括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所有权、平台提供者与店铺经营者之间的债权、网络店铺经营权和网络店铺名称权.以不同的视角观察研究网络店铺转让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因而产生对网络店铺转让性质的重大争议.四权分置的基础权利是平台提供者的所有权,平台提供者和店铺经营者之间的债权是核心权利,经营权和名称权归店铺经营者享有.转让网络店铺的核心权利变动是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带动经营权和名称权的共同转让.网络店铺转让受合同自由原则约束,应当允许依法转让,关键要完善网络店铺转让的权利主体变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