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全文    标题或全文  |   精确查询    模糊查询
标题:
全文:
期刊名称:
全部
作者:
作者单位:
关键词:
期刊年份:
全部
期号:
学科分类:
全部
搜索 清空
我国上市公司退市法律制度的历史变迁与演进实证研究——兼论《证券法》相关规定的修改完善
《证券法苑》
2014年
2
176-247
邱永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部
从1990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成立至今,交易所市场已经历了二十三年多的发展.我国退市法律制度在这二十三年中经历了一个前期平淡甚至空白而后期变化相对频繁并逐步完善的变迁.以其中的标志性事件为分界点,可以大致对这二十三年划分为四个阶段.而作为分界点的标志性事件就是1994年《公司法》的颁布实施和2001年PT水仙的退市.严格意义上讲,1994年《公司法》的实施是退市法律制度初步构建的标志,而2001年PT水仙的退市则表明了退市机制的正式启动.本文试对我国上市公司退市法律制度的历史变迁与现状进行梳理与研究,并提出修改完善《证券法》修改规定的建议.
暂停上市        终止上市        退市法律制度
保存检索条件
X
添加标签: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保存条件:
微信“扫一扫”
法信App“扫一扫”
操作提示
对不起,您尚未登录,不能进行此操作!
关联法条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