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9.02.01
图书页数:472
字数:513000
ISBN:97875109244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02年8月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2009年8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作出决定,对该法作了第一次修正,将法律中的土地“征用”修改为“征收、征用”。2017年11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2018年10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该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改,法律条文从65条变为70条,其中新增加10条、修改32条、条文合并后减少1条、删去4条,涉及超过2/3的法条,修改幅度之大已经远远超过了“小修小补”的既定方案。本次修法坚持了三条原则:一是坚持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不动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管怎么改,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这“四个不能”,是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的主基调。二是处理好稳定与完善的关系。不利于农村社会稳定的不改,分歧意见较大的不改。三是处理好体现发展趋向与循序渐进推进的关系,对看不清楚的事不操之过急。从小规模的家庭分散经营,到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或者专业合作社经营,再到专业化、现代化的综合性经营,最终形成农工商一体、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基本经营方式,需要与之相配套的土地制度相适应。我国仍处在人口从农村向城镇转移的社会结构调整期,需要多少年才能稳定下来,还看不清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正在深化,土地制度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核心,需要协调配套。因此,一个符合国情的农村土地制度的最终完善,将是一个历史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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