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学管理学系列教材经 济 法
(第六版)曾咏梅 王 峰 编著武汉大学出版社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经济法/曾咏梅,王峰编著.—6版.—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8
21世纪经济学管理学系列教材
ISBN 978-7-307-09994-4
Ⅰ.①经… Ⅱ.①曾… ②王… Ⅲ.①经济法—中国—高等学校—教材 Ⅳ.D922.29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2)第162530号
责任编辑:范绪泉 责任校对:黄添生 版式设计:马 佳
出版发行:武汉大学出版社(430072 武昌 珞珈山)
(电子邮件:cbs22@whu.edu.cn 网址:www.wdp.com..cn)
印刷:湖北金海印务有限公司
开本:787×1092 1/16 印张:25.5 字数:590千字 插页:1
版次:2003年3月第1版 2006年1月第2版
2006年7月第3版 2007年9月第4版
2009年6月第5版 2012年7月第5版
2012年8月第6版 2012年8月第6版第1次印刷
ISBN 978-7-307-09994-4/D·1174 定价:35.00元
版权所有,不得翻印;凡购我社的图书,如有质量问题,请与当地图书销售部门联系调换。
总 序
一个学科的发展,物质条件保障固不可少,但更重要的是软件设施。软件设施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科学合理的学科专业结构,二是能洞悉学科前沿的优秀的师资队伍,三是作为知识载体和传播媒介的优秀教材。一本好的教材,能反映该学科领域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就,能引导学生沿着正确的学术方向步入所向往的科学殿堂。作为一名教师,除了要做好教学工作外,另一个重要的职能就是,总结自己钻研专业的心得和教学中积累的经验,以不断了解学科发展动向,提高自己的科研和教学能力。
正是从上述思路出发,武汉大学出版社准备组织一批教师在几年内编写出一系列经济学和管理学教材,同时出版一批高质量的学术专著,并已和武汉大学商学院达成共识,签订了出版合作协议,这是一件振奋人心的大事。
我相信,这一计划一定会圆满地实现。第一,合院以前的武汉大学经济学院和管理学院已分别出版了不少优秀教材和专著,其中一些已由教育部通过专家评估确定为全国高校通用教材,并多次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奖励,在国内外学术界产生了重大影响,对如何编写教材和专著的工作取得了丰富的经验。第二,近几年来,一批优秀中青年教师已脱颖而出,他们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勤奋刻苦地从事科研工作,已在全国重要出版社,包括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一大批质量较高的专著。第三,这套教材必将受到读者的欢迎。时下,不少国外教材陆续被翻译出版,在传播新知识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在如何联系中国实际,建立清晰体系,贴近我们习惯的思维逻辑,发扬传统的文风等方面,中国学者有自己的优势。
这一系列经济学和管理学教材将分期分批问世,武汉大学商学院教师将积极地参与这一具有重大意义的学术事业,精益求精地不断提高著作质量。系列丛书的出版,说明武汉大学出版社的同志们具有远大的目光,认识到,系列教材和专著的问世带来的不止是不小的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巨大的社会效益。作为武汉大学出版社的一位多年的合作者,对这种精神,我感到十分钦佩。
第六版前言
时光如白驹过隙,转眼间,本书第五版已使用3年,重印8次。2009年和2010年,与本书相关的基本法律相对稳定,但2011年国家立法机关对与本书相关的法律进行了修订或制定了新的相关法律,最高人民法院也针对相关法律先后发布了一批司法解释,为了继续保持和发扬本书与时俱进的特色,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师生及我们忠实的读者,我们决定结合新的规定及使用本书的师生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本书内容再次进行更新和调整,以第六版发行。此次修订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解散注销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食品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等对本书相关章节作了更新或补充。
二是对本书第一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八章、第十章的结构或内容作了较大的调整。
三是对本书第一章、第四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六章章后案例作了更新或较大调整,并对其他案例进行了微调。
四是对本书部分复习思考题、参考阅读的内容作了更新或调整。
五是对发现的书中表述不准确之处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本书能够自2003年第一版发行至目前的第六版,得益于广大师生及相关读者对我们的信赖和支持,得益于武汉大学出版社和编辑的帮助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曾咏梅
2012年8月
第五版前言
时间飞逝,不经意间本书第四版已发行一年半了。在广大师生及其他读者的热情支持下,第四版已重印四次。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与本书相关的法律相对比较稳定,只是在2007年10月和2007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分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作了部分修订,更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由于修订的内容在本书所占比例较小,为保持本书的相对稳定性,我们未对本书进行改版。2008年2月和11月,国务院分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流转税法作了一些调整,2008年12月和2009年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分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作了较大的修订,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师生及其他读者,我们决定结合新法及使用本书的师生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本书部分内容进行更新,以第五版方式发行。此次修订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对本书第七章中的专利法部分,第十三章中的流转税法、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及行为税部分,第十九章中的经济诉讼部分作了较大的更新和调整,全面更新了第十二章保险法。
二是对本书第四章公司法、第六章企业破产法、第八章合同法、第九章担保法、第十一章票据法、第十五章竞争法律制度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完善和补充。
再次感谢广大师生及其他读者对我们的支持!
曾咏梅
2009年6月
第四版前言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入改革的需要,近几年我国立法机关加快了经济方面法律的改革步伐。仅自2006年7月本书第三版出版后的一年时间里,全国人大便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进行了较大的调整。虽然有些法律目前还没有开始实施,但为了使读者掌握我国最新的立法动态,继续保持和发扬本书与时俱进的特色,我们决定结合新法对教材内容进行更新,以第四版发行。此次修订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全面更新了第三章合伙企业法和第六章企业破产法。
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第一章法调整经济关系的一般理论、第九章担保法作了较大的调整和补充。
三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2007年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对第十八章房地产法作了较大的调整和补充。
四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等,对第十三章税法作了较大的调整。
五是对第四章公司法、第五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和第十章证券法的结构和内容作了部分调整。
六是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第十五章竞争法律制度作了调整,增加了反垄断法方面的内容。
七是对书内部分复习思考及案例分析作了调整。
本书自2003年第一版发行以来,受到许多高校师生及其他社会读者的喜爱,我们深感荣幸。在此我们向各位读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四年间本书能够连续发行四版,武汉大学出版社对此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在此也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为更方便读者使用此书,我们计划与即将开通的中国教学案例网(www.cctc.net.cn)合作,逐步为读者提供一些教学参考资料、学生习作,建立交流平台,敬请关注。
曾咏梅
2007年8月
第三版前言
《经济法》第二版自2006年1月出版至今,虽然时间不长,但由于与本书内容相关的部分法律国家立法机关又作了较大程度的修改,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立法的发展,更好地满足教学、研究和工商界人士的需要,充分体现本书与时俱进的写作及出版特色,我们决定对本书第二版作进一步修订。由于改动的内容较多,所以决定以第三版形式发行。
此次修订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更新了部分内容。结合新颁布实施的关于审计、消费税、烟叶税等方面的规定,对本书有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二是扩充了部分内容。在担保法一章增加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有助于读者更准确地理解和运用担保法。在房地产法一章增加了国务院发布施行的《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
三是对公司法一章的内容作了进一步完善。
本书自2003年第一版出版发行以来,受到国内许多高等院校经济与管理类专业师生和工商界人士的青睐,在此衷心感谢所有读者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
曾咏梅
2006年7月
第二版前言
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调整经济关系的法也要适时地进行调整,与此相适应,经济法教材也需要与时俱进。本书于2003年3月出版,截至2005年8月,已印刷了七次。在本书编写和以后的每次重印过程中,我们都力求反映国内最新的立法和法学研究成果,及时对其间修订了的法律规定进行更新。该书于2004年11月被中国大学出版社协会授予第六届全国大学出版社优秀畅销书二等奖,2005年获中南地区大学版协优秀畅销书奖,受到教师和学生的普遍欢迎。
2005年10月以来,国家立法机关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作了较大范围的修订,为与我国立法改革相适应,满足教学需要,我们对本书有关内容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现以第二版方式发行。
曾咏梅
于武汉大学珞珈山
2005年12月岁末
第一版前言
经济法是我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确定的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专业核心课程,同时也是高等学校经济学专业的必修课或选修课。对工商管理类专业学生进行法学教育的基本目标是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我国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在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的同时,能够正确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和解决工商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在理论上,对于经济法含义的理解有狭义和广义之分。从狭义上看,经济法是指以国家干预经济为主要特征,以协调社会整体利益为主要内容的独立的法的部门;从广义上看,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所有法的部门的总称。本书是按广义的理解来安排具体内容的。之所以采用广义的理解,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一是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对经济关系的调整已处于不同法的部门分合相济的综合调整模式下,现代形式意义上的调整经济关系的任何一部法律往往同时包含有不同性质的法律规范,因此,以狭义的部门法的划分标准来确定经济法教材的内容,具有片面性,难以达到工商管理类专业法学教育的基本目标;二是我国教育部高教司确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中对经济法教学的基本要求采用的是广义的理解。
本书紧密围绕工商管理类专业法学教育的基本目标,兼收民法、商法、经济法的基本内容。在教材编写过程中,力求反映我国最新的立法和法学研究成果,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特别强调对法律实务的介绍,努力提高其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