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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昌市委、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中共金昌市委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市委发〔2017〕34号


  为进一步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甘发〔2017〕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切实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能力,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采取综合防范措施,将常态减灾作为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坚持防灾抗灾救灾过程有机统一,增强全社会抵御和应对灾害能力。

  3.坚持综合减灾,统筹抵御各种自然灾害。认真研究分析我市灾害孕育、发生和演变特点,充分认识新时期灾害的突发性、异常性和复杂性,准确把握灾害衍生次生规律,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多种手段,统筹推进各领域、全过程的灾害管理工作,科学应对各种自然灾害。

  4.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根据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等因素,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市委、市政府统筹指导和支持下,县、区党委、政府就近指挥、强化协调,在救灾中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

  5.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坚持各级党委和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领导和主导地位,发挥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提供保障等重要作用。建立完善灾害保险制度,加强政府与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健全统筹协调体制

  (三)统筹灾害管理。加强各种自然灾害管理全过程的综合协调,强化资源统筹和工作协同。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完善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自然灾害管理体制。市、县区政府要建立健全统一的防灾减灾救灾领导机构,充实和加强减灾委及其办公室工作力量,统筹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各级减灾委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成员单位,构建起减灾委综合协调、专业部门联动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减灾委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强化各级减灾委办公室在灾情信息管理、综合风险防范、群众生活救助、科普宣传教育、区域交流合作等方面的工作职能和能力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统一的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统一协调指挥军队、武警、消防等专业救援力量和社会救援力量,明确各级减灾委与灾种防灾减灾救灾指挥机构之间的职责关系,建立减灾委与各灾种协调指挥机构之间,以及与军队、武警部队之间的联席会议、灾情会商、抢险救援等工作协同制度,健全工作规程,充分发挥全市各灾种防灾减灾救灾指挥机构的防范部署和应急指挥作用,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和军队、武警部队在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应急保障、抢险救援、医疗防疫、恢复重建、社会动员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四)统筹综合减灾。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理念,转变重救灾轻减灾思想,将防灾减灾救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国家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抗旱防汛、防震抗震、防寒抗冻、防沙治沙、森林防火、草原防火、病虫害防治、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等防灾减灾救灾工程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加固、地质灾害防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实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程。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等环节的抗灾设防标准,将工程项目建设防灾减灾责任纳入各级政府职责范围,明确交通枢纽、通信、能源、水利、输油气管线、超高层建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尾矿库、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的防灾减灾责任,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提升灾害高风险区域学校、医院、居民住房、基础设施和文物保护单位的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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